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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我命由我不由天,全憑「平安三寶」
姊妹們,近期有套賣座電影叫《哪吒2之魔童鬧海》,當中有句名言,叫「我命由我不由天」。我認為,如果大家做齊「平安三寶」,就真的可以做到「我命由我不由天」了。
上日已經介紹過「平安三寶」的第一寶,即遺囑。今日再和大家分享另外兩寶,分別是持久授權書和預設醫療指示。
先說持久授權書。姊妹們,我不知道妳家的財政是怎樣安排的,是不是所有財政都集中一人負責?另一人可否動用妳或妳丈夫的錢?
如果妳的答案是「是」和「不可以」的話,持久授權書就十分重要了,因為近年腦退化和中風等嚴重疾病愈趨普遍,也愈趨年輕化,萬一自己突然或漸漸地失去精神行為能力,妳和妳的家人還可以應付家庭的開支嗎?
在現行法律制度下,香港已有一個機制去保護一些沒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包括弱智人士、精神病患者,或者患上老人癡呆的人士,由監護委員會負責,這個組織隸屬香港的司法機構之下。
萬一某人失去行為能力,不能處理自己的財政,他/她的家屬,又或者協助他/她的社工(每間政府醫院都有駐院社工)和註冊醫生,都可以替他/她向監護委員會申請,由一位監護人代他/她處理財政。
在清醒時預先安排好,可免卻家人在自己生死關頭時作出沉重決定。(Shutterstock)
這個監護委員會委任的監護人,可以替他/她處理每月20000元或以下的財政。如果超出這個上限,或者他/她想這個監護人替他/她處理例如收租、樓宇買賣、收股息或其他投資事情,就要向高等法院申請委任一名「產業受託監管人」,手續和時間都會比向監護委員會申請繁複一點。
但有一點要注意,在你/妳申請的一刻,準確來說,是有人替你/妳申請的一刻,你/妳的申請人必須同時遞交兩份註冊醫生的醫療報告(一份是專科醫生的),證實你/妳已經失去行為能力。
不過,如果大家想趁健康時預先安排好這些事,就要安排我上面所說的持久授權書,委任一位或多位親友,出任你/妳的監護人,當你/妳確認失去行為能力時,他/她拿著這份授權書去法庭登記,生效之後就可以代妳去銀行提款,用來支付妳的醫藥費,或家庭的生活費。
談過持久授權書之後,接下來就是預設醫療指示。
當我們年紀大了,百病叢生,甚至去到一個不可逆轉的地步時,到底應否使用一些維生設施,勉強維持生命呢?有時候,在醫院看到一些老人家被插胃喉之餘,還要被綁雙手,完全失去做人應有的尊嚴時,實在情何以堪?
姊妹們,如果妳想妳的命是由妳不由天,就要在自己清醒時給指示,才可避免家人在自己生死關頭時,要作出這樣沉重的決定,也可免卻家人日後的內疚感。
去年底,立法會正式通過了《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即俗稱「預設醫療指示」。根據該法例,萬一出現以下三種情況,即罹患末期疾病、持續處於植物人狀態,以及患上晚期不可逆壽命受限疾病,又無精神行為能力就維持生命治療作出決定時,預先確定不要為我施行任何只為了維持我生命的治療。
但要留意,預設醫療指示只限於在特定情況下不接受某種治療,而不能要求別人直接終止你/妳的生命,包括安樂死(香港是不合法的)。
我認為,這條法例可以真正體現醫者父母心的人文關懷,以及尊重法治的精神。首先是尊重病者的意願,減少重複救治所產生的痛苦;其次是從法律上保障病者、家屬及救護人員等持份者的法律權益。
姊妹們,我已經簡介過「平安孖寶」的內容了,下次再和大家分享我的經驗,以及大家要注意的地方。
作者電郵: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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