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2014
梁振英收5000萬 刑檢專員處理 (晴報)
佔中情勢如火如荼,澳洲傳媒報道特首梁振英與澳洲公司UGL簽訂協議,獲約5,000萬港元報酬。律政司昨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處理事件。特首辦則稱,梁曾就是否需將款項繳交薪俸稅徵詢專業意見,結果是梁毋須交稅。
梁振英
昨有政黨到廉署投訴,律政署指司長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楊家雄處理事件,包括日後考慮及決定應否向涉案人士作檢控。
特首辦指,協議訂明,UGL分兩年支付款項,並承擔戴德梁行與梁商定未支付的花紅,指梁去年曾就是否須交薪俸稅,向執業會計師徵詢意見,認為薪俸稅只適用於香港的職位、受僱工作等,故毋須繳交;至於花紅,梁已按規定繳交。
無交薪俸稅 特首辦:曾徵詢專家意見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有足夠證據,啟動彈劾程序。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質疑,梁如未經董事局批准,簽下協議收受巨款,或涉違《防止賄賂條例》。另外,新民主同盟昨到廉署投訴,民主黨亦計劃到廉署投訴。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或要求以《(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
澳洲國會參議員米爾恩已去信澳洲聯邦警察總長,要求調查。
UGL:DTZ及債權人知悉與梁協議
UGL昨發聲明,指傳媒以「秘密」形容有關款項是沒根據及誤導,UGL稱當日收購戴德梁行母公司DTZ時,DTZ以及主要債權人都知悉UGL有意與梁振英達成協議,主要確保梁不會造成競爭及挖角。協議是普遍的商業保密安排,沒法律責任披露。又強調在協議進行時,公司無任何理由預計梁當選,又指主要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知悉UGL有意與梁達成協議,而在11年至13年間,UGL沒有叫梁擔任任何職務。
Source: SKY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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