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2/2021
基層人士也可安心退休?!
近期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提出,當市民在65歲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時,會考慮「強制」他們轉去買政府的公共年金。此語一出,引起全城嘩然,局長馬上「轉軚」,指香港的情況根本不可能「強制」。
明顯地,局長的說法是想試水溫,現在一試就知道不可行,因此,我在本欄中已經指出過,最終政府都只能用「利誘」方式,「鼓勵」市民將強積金轉去買年金(見本欄11月3日文章)。
回說局長就公共年金的發言,最近又惹起另一方面的批評,指他身為高收入人士,所有建議都傾向這個階層,例如每人可購買的年金金額,早前由100萬提高至300萬,明顯是想幫高收入人士!
事實上,局長也公開表示,當他退休後,也會撥一筆錢來買公共年金,但未知局長會否買足300萬的上限!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 (資料圖片)
局長對外界的批評不以為然,最近在網誌發表了一篇長文,題為《公共年金與長者生活津貼的前因後果》,強調自己所有關於退休保障的構想和建議,都是從基層市民的角度出發。
大家有興趣的,可以去勞福局局長的網誌細閱。我看過這篇文章後,令我有點感慨。那就是,如果你窮,就要窮得徹底,因為這樣反而有政府幫;一些有幾十萬身家的人士,退休生活可能還不及最窮的人!
何以見得?原來,現時單身長者申領綜援的資產上限是5萬元,平均每月可以收到7679元。假設一位65歲的退休人士,個人資產只有不足5萬元,在政府協助下,每月可以有7000多元收入,如果他已經解決了住的問題,以現時的生活水平來說,勉強也可以應付吧!
但如果你同樣65歲,這時也想退休,但卻有30萬身家,那便尷尬了,因為你的資產已經超標,即使你將這筆錢用來買公共年金,但政府仍會按年金的退保價值來計算你的資產,因此,你是不會領到綜援的。
退而求其次,你只能申請長者生活津貼。在今年10月的《施政報告》中,政府提出,將現時的普通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合併,金額以「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水平為依歸;資產則以「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較寬鬆水平為依歸,目標是明年第三季正式實施。
現時「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是每月3815元,而「普通」的長者生活津貼,單身人士的收入和資產上限,分別為每月10330元和36.5萬元。特別的是,如果是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話,用來買公共年金的錢便不計算為資產,即使早期仍有較高的現金價值。
即是說,上面提到有30萬元身家的65歲退休人士,除了每月支取1710元年金外(按照年金公司提供的金額計算),只可以再領到3,815元的長者生活津貼,合共5,525元,比全數領取綜援的7679元少兩千多元。同樣假設你已經解決了住的問題,5000多元的收入,可能有點捉襟見肘了!
不過,局長解釋說,這位人士到了81歲時,由於已領取了逾33.4萬元年金,年金保單的退保價值已經等於零,若他沒有太多其他積蓄,便可以申領綜援,而又繼續可以支取年金,兩筆收人加起來可達9,000多元(以現時金額計),但這位長者當時已經81歲了,時間上是否有點錯配呢!
作者電郵:lkslo@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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