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李家超:外來人才在港置業 居港七年可退還額外印花稅
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任內首份《施政報告》,他表示政府將向合資格外來人才退還在港置業額外的印花稅。
今日起在港置業,首置退稅後看齊永久居民
合資格外來人才如在今日或以後在港置業,可於居港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已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但他們仍須繳交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其印花稅負擔將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齊。
(港府「香港人才清單」官網截圖)
合資格外來人才包括通過「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及新推出的「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來港人士。
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為期2年
《施政報告》指出,於過去2年,本地勞動人口流失約14萬人。李家超表示,政府會更進取吸納外來人才,措施包括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為期2年。合資格人才包括過去一年年薪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以及畢業於全球100強大學並在過去5年內累積3年或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士。此兩類人士可獲發為期2年的通行證來港發展,不設人數限額。未符工作經驗要求但最近5年內畢業的100強大學畢業生亦可獲發通行證,每年上限10000人。計劃將於推出1年後檢討。
政府亦計劃取消「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年度配額,為期2年,同時優化審批程序。
(Tony攝)
13項本地人才短缺專業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
另外,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如僱主引入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表列的13項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或招聘的職位年薪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可直接提出申請。政府會盡快更新「人才清單」,以反映各專業的最新短缺情況,目標在明年第1季完成。
此外,措施包括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撤銷科技公司在計劃下輸入外來人才時必須增聘本地僱員的規定;延長工作簽證年期,在現有和新增的輸入人才計劃下人才,到港獲聘後可獲發最長3年的工作簽證。
同時,政府會讓更多來港參與短期活動訪客無須申請工作簽證,研究在現行科技專才、專業運動員等指定界別外,涵蓋更多類別。「人才服務窗口」即將成立,會提供一站式服務,統籌入境事務處處理輸入人才計劃的申請,並提供支援服務,以及制訂服務承諾以提升審批效率。此外,今年內會全面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
撰文: 經濟通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