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30
越南在南海無理取鬧
最近越南因為南海諸島的領土問題而出現排華,是真正的無理取鬧。
越南近期多次在南海挑釁中國,源於南海巨大的油氣蘊藏。
中國在近代中受披著民主、自由、平等外衣的列強侵略,養成了人民心中強烈的民族意識。我一向認為,我們在領土問題上的取態不能被民族感情左右,不屬於我們的領土,就算有多大的價值也絕不可貪,但只要理據確鑿,屬於我們的,卻必須捍衞,哪管這些地方或海洋帶來的利益是大是小,守護它們,卻是匹夫有責,不能有半點含糊!我希望別的國家也是同一取態,但可惜越南並不如是。
強加歷史理據 蒼白無力
我對南海諸島主權問題的淵源頗深。在讀大學時,我的室友王于漸(今天港大的經濟教授)在芝大圖書館負責「執書」,偶然截獲了當時南越政府傳來的一份有關南海諸島的Factsheet,反映其官方立場,但內容蒼白無力,我們立時撰文批駁之。在多年後的1999年4月5日,因越南政府又再蠢蠢欲動,所以我把過去這篇舊文的理據重寫,在友報刊登(見拙著《用經濟學做眼睛》),剛巧在同一天,《華爾街時報》竟發表了一篇無知至極的文章,說中國從來沒有拿出任何歷史證據證明南沙群島屬於中國,而在那段時間,經無線電視《星期二檔案》製作人員的介紹,我認識了一位曾帶領無線工作人員坐船到西沙考古的內地傑出歷史學老教授王恒杰,與王教授結為忘年之友,他送了我一本「秘笈」,是1992年3月內地出版的一本《南海諸島學術討論會論文選編》,內中有40篇論文,從國際法、海洋法、考古、歷史等多種角度提供南海諸島自古以來便屬中國的詳細論據,我得益甚大,四年前又採取了不及此書百分之一的材料,寫了篇長文,再次論證這些島嶼的主權問題。最近翻閱了不少越南方面的學術研究,發現他們在此問題上的論據,幾十年來並無寸進,我四年前寫的這篇文章(可在我的博客中讀到),原來早已把他們的所謂論據全部封死,使我失去新鮮感,十分無趣。
越南能提出甚麼證據?主要有幾樣。越南的學術界中人認為在17世紀越南已有人到過西沙、南沙,並且在1838年的《大南一統全圖》中有這些島嶼的記錄。在上世紀三十年代,越南的殖民者法國也曾宣稱擁有它們的主權,在1951年二次大戰結束後的《舊金山和約》中,法國又再宣稱其主權,與會國家,大多數並無異議云云。
這些「理據」與中國的相比,真的是薄弱之極。若論誰先發現南海諸島,中國的考古略早已發現遠至夏朝,中土已有來自南海的玳瑁。中國古籍《逸周書》、《左傳》及《詩經》等有不少記載都顯示中國與南海有聯繫。王恒杰的考古工作中,也發現了大量來自南海的新石器時代及春秋戰國的陶器殘片,印證古籍中的記載並無虛言,中國先民在那裏生活過,歷史古遠。東漢光武帝時伏波將軍馬援曾派兵在南海出巡,宋代以後,中國人經營南海諸島的記載多得不可勝數,例如北宋的《武經總要》便記載了派水師在該處巡邏,甚至有重新界屯門到西沙的航線。1770年廣東人羅方伯在南沙的太平島上建了大伯公廟紀念他在南沙的開發活動。
曾承認主權歸屬 無賴反悔
三十年代法國宣稱主權時,已遭到當時國民政府的抗議。《舊金山和約》並無中國代表參與,周恩來總理當時並已發表聲明,指出西沙、南沙為中國領土,不容置疑。越南在這些方面提出的說法,根本無效。
但對越南宣稱的主權最大的打擊我相信有二。第一是台灣政府在1946至1950及1956年至今,一直都有派軍駐在太平島,並建有跑道,這是超過半世紀的有效管治,根據國際法,其他國家就算有其他理據,也難以挑戰內地或台灣一個中國對這些島嶼的主權,半個世紀是一個關鍵。第二是越南政府曾多次承認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1956年6月15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長雍文謙聲明:「根據越南方面的材料,從歷史上看,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應當屬於中國領土」。1958年9月4日,中國政府發表關於領海寬度為12海里的聲明,並指出這適用於西沙、南沙,越南總理范文同隨即聲明,承認和贊同中國的說法。現在越南卻說,范文同只代表北越,未代表南越,所以這聲明無效!國際法禁止「反言」的行為,越南此種辯解,不是無賴是甚麼?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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