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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2020

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往往只是一場誤會,事實是你已經不再被愛

  女友E有感情事想找我傾訴,臨出門前收到她的短訊說:「聽我說說就好,不要追問太多」。

 

  我不明白,即是說,我的用途是「樹窿」,只要聆聽和給依靠就足夠,不必亦不能加諸任何意見嗎?

 

  面對傷心的人兒,我不敢太狠心,就繼續依她所說的,我只要帶著肉身出席便行了。

 

  甫坐下來,她的眼淚便已控制不住,「他結婚了,我在FB看見他們的Pre-wedding、出門、行禮、晚宴的相片,怎麼全部都與我的dream wedding一模一樣,我們的喜好根本完全相同,可惜那個女主角並不是我。」E哭著說,「如果那時候沒有分手,我所渴望的都會成真,從今以後我要接受我的夢永遠實現不來。」

 

  我遞上紙巾,嘗試了解當初兩人為何分手,「因為當時我的工作很忙,我想專注一些,所以放棄了感情,我以為他會一直等我,但後來他竟然搭上了別人。」E說,「都是Timing錯了!要怨就怨他在我事業起飛的時候出現。」

 

  聽起來有一點怪怪的,那個男人在單身的狀態下投入新戀情,不算是「搭上別人」吧!還有那個Timing,工作很忙,是時間的差錯嗎?大概她當時只不過衡量過事業比愛情重要,所以才會選擇放棄這個男人。我眼中錯的時間,應該是相逢恨晚,或是逼不得已長時間分隔異地之類;錯的時間,是我們用盡氣力都無法彌補那陰差陽錯,而不是在有選擇的情況下讓感情白白犧牲。

 

  我如實地把這堆想法告訴E,她卻叫我只要聽她說說就夠:「有些東西,我不是不能理解,只是不想接受,你聽我的說法會讓我覺得好過一些。」

 

  我明白了,叫我不要追問,潛台詞是不要把真相拆穿;誰家裡有孩子,我可以藉E的故事教曉他們何謂「掩耳盜鈴」。

 

  也許很多人都像E那樣,不想接受是自己下錯棋子,佈局有誤,才弄至滿盤旨落索;作為成年人,應該知道分手兩字不能隨便開口,更甚是錯到以為對方會哀求復合,直至你有空拍拖為止。那些事實,她顯然都知道的,只是不想面對,所以將失敗推給緣份,歸咎時間不對,好去包裝那一點人為過失。

 

  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何其淒美難忘。為了圓滿這故事大綱,就連傷心時找人傾訴,都沒法坦率面對自己的內心,不是太可悲嗎?

 

  過去了的,我不想深究,我怕的反而是E那種自圓其說的習慣,會逐漸變成戀愛的致命傷。可惜,她要的不是告解認錯,從中檢討;這個灰藍的下午,她純粹想找個沉默的對象痛哭發泄一場。

 

  我想告訴她,得不到的人,並不會是對的人。

 

  我想告訴她,他沒有等你,是因為他愛新女友比較多。

 

  我想告訴她,那夢幻婚禮與你構想的相同,未必代表你和他的喜好一致,更大機會是你與他的妻子品味接近。

 

  有些事實,如果對方無法聽進去,其實不說也罷;或者終有一天,她會在更多的淚水之中覺悟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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