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4/2025
Ghosting式分手:可以減少雙方難受尷尬,抑或帶來更大傷痛?
曾經有人說,渣男有三種:1) 一腳踏幾船,沒有專一;2) 食完周圍唱,沒有口德;3) 消失當分手,沒有交待。
「呢幾個星期,我有搵過佢,但佢所有信息不回,完全無反應,之前大家仲傾得好好哋,而家突然好似瞬間消失。」她跟友人談及近來發展的一段關係出了變化。
四個月前,她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生,傾談過程間她對他產生了好感,大家約過幾次見面,拖過幾次手。
她內心認為:如果他對自己沒好感,見過一次面應該不會再相約,加上拖手是發展拍拖關係的一個標示,於是她對這段關係多了期盼,憧憬繼續發展。豈料,近數星期,對方突然失聯像人間蒸發。
「佢好似Ghost你喎!」友人對她說。
「即係點呀?」她問。
「即係唔聲唔聲完咗段關係,又或者冇表示即係表示咗囉。」友人對她說:「呢啲咪係賤男囉,有膽做無膽面對。」
Ghosting,形容一個人像鬼影一樣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踪,從而退出或結束一段關係。若感情關係不深而突然失聯,是輕量級的ghost。若交往了一段時間或戀情已經萌芽發展,一方突然消失,被ghost者沒有收到任何訊息或被清楚告知「分手」,會出現低落,抑鬱,自我懷疑以致自我否定的痛苦反應。
分手,是否應該要作清楚交待?
曾經試過以Ghosting方式跟人分手的他對我說:「既然決定咗分手,見面同唔面結果都係一樣啦;當面講會令大家唔舒服,只會更加尷尬啫。如果對方唔想分手,你講同唔講佢都係唔想分手,咁不如決絕啲仲好。」
按他所說,Ghosting是想減少不舒服,減少尷尬,但他這個「好過啲」的方法,會令別人更難過,給對方帶來更大不安和痛苦。
一方說:「講同唔講都會死亡,咁講嚟做乜!」
另一方說:「即使死亡,我都想知死因;交待,係對關係嘅一個尊重!」
我想起自己的一個經歷:一個朋友患了末期急性肝癌,生命倒數,那時我往醫院探望了他幾次。面對這種生命的突然,每次探望,我都有種說不出的難受感覺。既然令自己難受,為何還要探望?即使探望,也不會令他的死亡事實帶來任何改變,為何還要見?
或許,應對問題的方法,不一定會帶來結果的改變,卻反映著一個人對關係、對感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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