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开采及销售原煤及精煤。 |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 2021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1﹒1倍至28﹒4亿元(人民币;下同),业绩转亏为盈,录得股东应占溢 利6﹒45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因未能取得足够之合适审核凭证,故核数师对财务报表作出不发表意见; (二)整体毛利增长1﹒1倍至13﹒3亿元,毛利率上升0﹒9个百分点至46﹒8%; (三)精煤:营业额增长1﹒2倍至26﹒57亿元,占总营业额93﹒6%,销量增加22﹒1%至143 万吨,平均售价(扣除增值税)增长81﹒2%至每吨1854﹒5元; (四)高灰动力煤:营业额增加57﹒9%至1﹒73亿元,销量上升65﹒6%至92﹒3万吨,平均售价 (扣除增值税)下跌4﹒6%至每吨187﹒4元; (五)原煤:营业额下跌84﹒8%至390万元,销量减少89﹒3%至7400吨,平均售价(扣除增值 税)则增加42﹒3%至每吨526﹒9元; (六)於2021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为1450万元,银行借款总额为58﹒54亿元 ,资本负债比率(按银行借款及优先票据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所得)为58﹒6%(2020年: 63﹒7%)。 | |||||||||||||||
公司事件簿2022 | |||||||||||||||
- 2022年11月,集团提出债务重组建议: (一)集团以每股$0﹒631向参与计划债权人发行及配发23﹒43亿股计划股份,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 本50﹒15%,其中9﹒65亿股将配发及发行予初始参与计划债权人,9﹒67亿股予债权人特殊 目的公司,4﹒1亿股予计划代价受托人,以及向参与计划债权人发行本金总额等於应计利息总额的 13╱16的零息债券,余下3╱16将以现金支付,应计利息总额为2432万美元加原定意向书日 期後应计利息金额;2023年3月,发行予初始参与计划债权人及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之计划股份数 目分别调整为9﹒28亿股及9﹒39亿股; (二)集团向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发行2025年到期的本金7880万美元的新美元优先票据,作为对其的 额外保护措施。 (三)集团以每股$0﹒631向中国放贷银行(招商银行除外)发行17﹒94亿股优先股以悉数清偿及解 除集团9﹒48亿元人民币未偿还的转换利息; (四)集团以每股$0﹒631向境内经营债权人发行及配发2﹒83亿股计划股份,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本 6﹒05%,以清偿及解除已订立清偿协议的1﹒49亿元人民币未偿还债务; (五)计划生效後,集团及票据附属公司担保人对计划债权人的计划债权将获免除。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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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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