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基金目标:持有及投资中国的商业物业,以及从事物业发展与相关活动,基金不得从事房地产以外之业务。 - 物业组合:於2018年6月,集团的物业组合涵盖写字楼、零售、服务式公寓及酒店物业业务;写字楼物业 组合包括北京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及重庆大都会东方广场商厦;零售物业组合包括两个分别位於北京东方广场 及重庆大都会东方广场的购物中心;服务式公寓物业组合包括由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客房所改造的服务式公寓 ;酒店物业组合包括4家五星级酒店,即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成都天府丽都喜来登饭店、渖阳丽都索菲特酒 店及重庆海逸酒店。 - 主要股东汇贤控股为长实地产(01113)之附属公司。 - 基金管理人为汇贤房托管理有限公司,由中信证券国际、长实地产及ARA Asset Management分别持有40%、30%及30%权益,管理人费用为每年物业收入净额之1%。 - 受托人为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 - 分派政策:管理人的政策为於上市日期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财 政年度分派相等於可供分派收入的100%之款项,而其後於每个财政年度分派可供分派收入至少90%予基 金单位持有人。无论如何,分派比例不可少於90%。基金每年分派两次股息,分别於每年11月底及6月底 支付。 - 於基金单位上市期间,基金单位持有人无权要求管理人赎回其基金单位。 | |||||||||||||||||||||||||||||||||||||||||||||
| 业绩表现2026 | 2025 | 2024 | 2023 | 2022 | |||||||||||||||||||||||||||||||||||||||||||||
| - 截至2026年6月止六个月,集团营业额下降5.1%至10.49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亏损 扩大16.1%至4.69亿元,可供分派收入上升10%至1100万元。期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期内,物业收入净额下降9.4%至5.51亿元;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亏损扩大27%至9.07亿元 ; (二)写字楼:营业额下降8.8%至4.36亿元,占总营业额41.6%,分部溢利下跌10.6%至 3.11亿元;北京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平均现收月租减少8.9%至每平方米226元,占用率为 81.1%;重庆大都会东方广场商务大楼平均现收月租下跌8.8%至每平方米73元,占用率为 73.8%; (三)商场:营业额下降7.4%至2.74亿元,占总营业额26.1%,分部溢利下跌11.8%至 1.5亿元;北京东方广场东方新天地平均现收月租下跌8%至每平方米540元,占用率为 90.1%; (四)公寓:营业额减少10%至7200万元,分部溢利下降18.6%至3500万元; (五)酒店:营业额上升6.4%至2.67亿元,占总营业额25.5%,分部溢利增长17%至5500 万元; 1﹒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平均入住率增加8.3个百分点至79.8%,平均每晚房价上升6.6% 至1559元; 2﹒渖阳威斯汀酒店:平均入住率下跌1.8个百分点至50.5%,平均每晚房价下跌3.2%至 517元; 3﹒重庆大都会凯悦酒店:平均入住率下跌6.3个百分点至70.7%,平均每晚房价下跌6.5% 至588元; 4﹒成都天府丽都喜来登饭店:平均入住率上升0.3个百分点至73.6%,平均每晚房价下跌 4.5%至558元; (六)於2026年6月30日,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为25.1亿元,银行贷款为45.53亿元,债务 对资产总值比率为14.5%(2025年12月31日:15.4%)。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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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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