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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7

應否容許奶粉賣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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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鼎鳴

    雷鼎鳴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前系主任及榮休教授

    雷鳴天下

    本欄逢周五更新

  過去幾年,時不時都有人問我對政府打算立例規範奶粉商賣廣告的看法。

 

政府要加強監管食品市場,但應提高質量的監控。(資料圖片)

 

  我母親曾經營託兒所,我自小就聽慣了哪一種奶粉嬰兒適應得了,哪一種不行,所以要換,等等,所以對奶粉的事也較為留神。最近有朋友傳來了一份關於規範奶粉商的《香港守則》,讀後頗有疑惑之處。

 

  這分《守則》據說是回應世界衞生組織的要求而制定,當中有幾部分,其中一部分重申了母乳餵嬰的好處,並引述外國的研究,指出這可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例如在美國,假若當地九成的嬰兒頭6個月都用母乳,可省回130億美元及減少911個死亡個案。我不知這些數字是否準確,但絕不懷疑用母乳哺育對嬰兒健康最好,香港的家長大部分相信也懂得這道理。

 

  《守則》的核心當然不光是有關母乳的學術討論,而是要求奶粉商不能以廣告或教育的方式介紹自己產品的好處,這些產品,不單是6個月以下嬰兒的配方奶粉,也包括36個月或以下較大嬰兒或幼童所用的奶粉。《守則》也要求奶粉商幫助宣傳母乳最有益此一信息。

 

減少誤導 讓消費者更有保障

 

  這些《守則》的原意是不錯的,我從前在內地公幹,常在早上的非黃金時段在電視上看到一些人對各種「靈藥」大吹大擂,這的確有可能誤導消費者,近年這類廣告似是少了,可能內地已有一些規管。但我認為《守則》的條文仍頗有過火之處。

 

  第一,不能賣廣告便等於扼殺了家長取得相關信息的不少機會。奶粉與藥物不同,用哪種奶粉較適合,家長的判斷力不會太差。政府為何有權力去干預奶粉商去提供信息?若是怕奶粉商胡亂吹噓,立例監管他們,並對發放虛假資訊加以懲罰,更為恰當,哪用防止別人賣廣告?

 

  《守則》出自負責食物與衞生官員所設立的專責小組,這更提醒我們另一件事:香港的醫生與律師都不能替自己賣廣告,記憶所及,只有謝偉俊曾替自己的法律服務賣過廣告。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此種做法其實不利業內人士的競爭,對消費者不利,新入行者較難挑戰早已建好人脈關係的老行尊,是一種保護主義。但將此種保護主義模式推廣至幼兒奶粉(首6個月用母乳倒是少人會反對的),莫名奇妙。

 

巨資研發 不作宣傳難以知曉

 

  第二,打壓奶粉廣告不利創新與進步。某某公司若花了巨資研究出更好的配方奶粉,但卻不能盡情介紹這新產品有何好處,在市場中便佔不了優勢。

 

  既然如此,奶粉商那來誘因搞好科研?有人可以反駁,香港反正沒有奶粉的科研,所以禁止廣告也沒有大不了。

 

  但不可忘記,既然用家都無信息,進口商倒可只運來一些成本較低、營養沒這麼好的奶粉,在缺乏競爭的市場中,他們賺到的錢更多。

 

  第三,《守則》據說是自願性的,奶粉商若對它不加理會,有甚麼後果,文件中並無說明,但也許會有某些懲罰也說不定。既然《守則》不是法律,我們大可視它為一種道德號召。在某些領域內,政府提出一些道德要求,無可厚非,例如要求學校教師不應講粗口教壞學生,便十分正確。

 

  但奶粉不賣廣告,不見得等於相關公司比別人更道德,就算是,政府在市場機制的操作中,又憑甚麼對一些並不違反法律的做法加以道德判斷?

 

市場機制 政府不宜太多判斷

 

  第四,《守則》針對的是36個月以下幼兒的奶粉。在國外,發達國家對此的監管通常只適用於6個月或12個月以下的嬰兒,香港現在建議要對36個月的都適用,領先世界,我想不到為何香港需要這麼「先進」?

 

  香港的自由經濟指數常常被排名世界第一,這是港人的驕傲,但我們更要提醒自己,有些措施是否給予了政府太多權力。

 

轉載自: 晴報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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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中右發表於 2017-3-18 08:48 PM
  • #4
  • 隨著節目以後,香港接著一年一度的奶粉短缺!
    黃媒便大事渲染擴大事件,把大陸客來港搶購定案為奶粉短的原因,正式打起奶粉戰爭!

    經濟通同場,同時是港台該節目的主持之一的岑老,亦多番邀請以推動上水反水貨客的主力重炮手陳姓本土國師云端推廣!

    問題是奶粉商雖説香港有大量存貨!甚至打開貨倉以証明存貨充足!但事實是新界北區藥房就是得不到供應,或綑綁式必需同時購買其他滯銷產品才可獲得供貨!

    這明顯就是一個人為有目的的製造恐慌式的人為缺貨,炒高賣價從中取利的事件!
    當然那時的黃媒,扮民議員,為民請命的網媒名咀等便紛紛對準新上任的特首政府發炮!

    誰不知其後明報爆出,有一貨櫃一貨櫃的港版奶粉取道越南走私往廣西!
    原來香港奶粉商貨倉的存貨是如此這般的賣走!

    他們口中宣揚的媽媽會,所謂保證本地媽媽供貨,其實只是虛招!加價之餘,還是不供應本地銷售!以利為先,讓業界大賺私利,而另外的有心人可以得此炮轟CY政府的議題!

    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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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中右發表於 2017-3-18 08:24 PM
  • #3
  • 奶粉戰爭2012
    就是為了政府出這指引的諮詢而打起!

    獅子山學會就派了一個MBA女神上香港電台午夜所謂文化phone in 節目用奶粉商的立場攻擊政府的做法!題目就是奶粉戰爭!

    劉姓核心和林姓主持(日後因電影選舉一事被棄)左右傍住奶粉女神,力戰聽眾包括有醫生的電話,劉姓核心盛怒cut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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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reatChinese發表於 2017-3-17 11:39 AM
  • #2
  • 1月13日下午,央行通过其官方网站宣布:从2017年4月17日开始,支付机构要按照一定比例交存“客户备付金”,而且这部分存款将不计算利息!

    这个新闻我一听就知道是典型的恶法,打着安全监管的旗号其实是想整死第三方支付。关键在于,说备付金庞大有安全风险,但发生风险的概率有多高?理论上每个人都有可能走路摔倒,就强行规定必须每个人都一定要买一根拐杖走路?只提风险却不提发生的概率,真是典型的用只告诉局部事实的方式骗人的伎俩。——有无知的读者提什么P2P不监管就怎样怎样,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首先,P2P的风险极高,备付金风险极低,二者根本不可相提并论,正如汽车的速度快可能需要安装安全气囊来保护司机乘客,但自行车的速度慢怎么说也没必要安装安全气囊。其次,P2P虽然风险高,其实也不需要监管,实际上也监管不了。P2P不过是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的“互联网+”而已,即使没有互联网,以前也一样存在,只不过没有互联网这个渠道。政府只要声明了这个是高风险的,有如赌场,输多赢少,投资者自己想清楚了要不要参与,参与了就要认赌服输,就足够了。
    《第三方支付的备付金的本质,及它需要监管吗?》( https://tieba.baidu.com/p/5022651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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