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2018

為甚麼禁止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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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今天介紹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一段話:

 

  「為甚麼禁止言論自由?只有三個解釋:1、它過去做了壞事,怕人們提起; 2、它正在幹壞事,怕人們批評; 3、它準備幹壞事,怕人們揭露。總之,禁止言論自由一定與壞事相關,絕對不是好事。」

 

  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生於1732年,1799年逝世。華盛頓在獨立戰爭中率領大陸軍團贏得美國獨立,他拒絕一些同僚希望他領導軍事政權的提議,在1783年回到他在維農山的莊園恢復平民生活。

 

  1787年,華盛頓主持制憲會議,會議制定現在的美國憲法。1789年,他經過全體選舉團無異議的支持而成為美國第一任總統,在兩屆的任期中設立許多持續到今天的政策和傳統。兩屆任期結束後,他自願放棄權力不再謀求續任。華盛頓被稱為「美國國父」,他主動放棄權力,他主持制定以人民的自由和權利為基礎的美國憲法。他相信人民,和其他開國元勳一起,把言論自由列為所有自由之首。

 

  這裏引用他的這段話,說明作為一個光明磊落的政府,絕對沒有理由禁止言論自由,因為只要沒有做壞事,就不怕人提起,不怕人批評,不怕人揭露。換句話說,任何對言論自由的禁制,那就不需要有人提、有人批評、有人揭露,已經可以肯定是做過、在做或準備做壞事了。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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