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2018

要分手,甚麼理由都得

  • 加入最愛專欄
  • 收藏文章
  • 妮洛

    妮洛

    浸過幾年鹹水的港女一名,喜歡港男的同聲同氣,卻不算特別鍾情港男。
    愛幻想,愛浪漫,貪玩又愛簡單的雙重性格,喜歡戀愛也享受自由。
    最想擁有的不過是簡單的愛情,而簡單的往往最難 ...。

    港女講男

    隔周二更新

  上星期我在外地渡假時,收到她短訊...

 

「我同佢講咗分手啦,終於。」她語帶輕鬆。

「竟然...咩原因啊?」

「前日係紀念日,佢唔記得book枱食飯,我咪話佢唔上心,不如大家分開冷靜下囉。」

「吓,呢個原因打佢入冷宮?!」我不懂,擺明是找個藉口分手啊。

「你知我想分手好耐㗎,哈。」

 

  哈,很明顯她樂於分手。

 

「佢應該幾難接受...」

「佢有問點解為咁小嘅事嘈分手,但我都係要分㗎啦。」

 

  他或許算是合格的男友,但性格優柔寡斷,不甚上進,怎看也不是她杯茶。剛一起時還好,但日子久了,包容少了,弱點愈見明顯,自然有離開的念頭,無法,改不了。

 

  終於分手,那不是她突然下的決定,也跟我提過好幾遍,一直苦無機會吧。今次總給她找到個理由,為忘記book枱食飯這等小事而吵架,還是借題發揮都好,藉口再爛也不過是個契機,沒有這理由,也能找到其他藉口,今次成功啦!

 

  絕情麼?可惜分手沒有誰對誰錯,只有愛與不愛。一方不想繼續,另一方再落力堅持下去也全無意思。她既然早有離意,不過是在該心狠的時候手辣,都是那句吧,既然要分,甚麼理由都可以成為理由,管它真的假的,說得夠堂而皇之,抹走往事,手起刀落便能了斷,其他的,還重要麼?!

 

  「大家愈耐,只會愈唔捨得分,既然要分,點分都好啦。」有藉口,心裏可能好過點,總比相安無事,死得不明不白的突然分開來得好,反正要分也無法阻止。

 

  是找個藉口分手,或是真的走不下去,都沒關係吧,心意已決,如願分手就得。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你點睇】港鐵失倫敦伊利沙伯線專營權,你認為「國際化」遇挫的港鐵應否將重心轉移回本地?► 立即投票

我要回應
You May Also Like

版主留言

放大顯示
名廚食譜
Fall in Fall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