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2/2016
玩完識返屋企就可以?
(續上篇)
曾經有一次,我跟幾位男士討論對「逢場作戲唔緊要,最緊要係玩完識返屋企」的看法。
「我想這只是上一代看法,現時的女人自主能力比以前強,那肯忍氣吞聲!」其中一位說。
「男人的性慾控制能力真的較差,不少是一時衝動把持不住,但大多數都不想放棄婚姻。」另一位說。
「男人『滾』完回家,證明家庭對他有一定重要性。」有一位這樣說。
自己逢場作戲,卻希望另一方長相廝守,是地位不平等?是自私?是幻想?還是不懂情為何物?
玩完,只要行為上回家,思想上肯定自己會繼續婚姻,就可以如常過日,是想淡化婚外性行為的嚴重性,抑或想說服女人要對男人性慾多點寬容?
如果你認同「玩完識返屋企就可以」,謹此奉勸要小心想想,會否只是個人一廂情願的想法?
離了婚的他,以前因為工作關係,經常中港邊走。有一晚在珠海,他跟同事往卡拉OK消遣,在酒精的影響下,他跟陪酒女侍應發生了性行為。
起初他十分擔心不忠行為會被太太知悉,於是一直戰戰競競。後來,他發現可以隱瞞,於是婚外性行為的頻率愈來愈密。當偷食次數增加,他的警覺性也愈來愈低。有一次,太太在他的公事包內發現避孕套,最後事情和盤托出。
太太很難想像,眼前這個定時回家的人,竟有著如此不為己知的另一面。他愈隱藏得好,她就愈覺得自己愚蠢。
經過一番掙扎,太太難以接受自己的專心一意卻換來對方的逢場作戲,又覺得他的身體有一種「污糟」的感覺。對著他的身心都有著難以忘記的抗拒,太太最後決定離婚。
起初,他只是抱著逢作戲的消遣心態去玩,從沒有放棄婚姻的想法,只不過因為習以為常,事情揭破,最後被太太放棄。
「偷食,不論是一時衝動逢場作戲,抑或滿足性慾追求刺激,有做與沒有做,有很大的分別,但做一次跟做兩次的分別就不大。」他回望自己的經歷時說。
原來,當女人覺得男人不再珍惜自己和這個家,即使男人玩完識回家,家中也未必有人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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