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2018
【垃圾徵費】延至2020年實施 智能執法可用App舉報
【晴報專訊】政府提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多年,落實期卻一拖再拖。環境局昨終提交收費草案予立法會審議,由原本明年下半年延至2020年底才實施,3人家庭垃圾費每月約33元。局方除建議成立外展隊協助執法,亦開發流動應用程式供公眾舉報違規個案;並料明年在4區包括觀塘、銅鑼灣等試行有監察攝影機的智能燈柱,捉違規「垃圾蟲」。
垃圾徵費須推遲1年實施,料3人家庭每月要付約33元。(iStock)
環境局昨提交《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料本月14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環境局建議草案通過後及正式實施收費前,設為期12至18個月準備期,可望在2020年底落實,並設半年適應期,期間執法人員會以口頭勸喻違規個案。適應期過後,局方會針對「黑點」嚴厲執法。
智能燈柱備攝影機 捉垃圾蟲
垃圾徵費下,無法放在指定垃圾袋的大件垃圾,要貼上指定標籤,每件劃一收費11元。
局方建議,市民以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並將收費定為每公升0.11元,指定垃圾袋有9種不同大小,容量介乎3至100公升,以一般3人家庭每日用一個10公升指定垃圾袋計算,每日便須繳付約1.1元、即每月33元垃圾費,收費將於草案實施3年後檢討。
黃錦星指,垃圾徵費政策能否在2020年落實仍言之尚早,並承認落實收費具挑戰性。
為打擊違規情況,局方考慮應用創科措施助執法,包括開發流動應用程式供公眾舉報違規個案;環保署和食環署亦計劃擴展安裝網絡攝影機地點,料明年覆蓋約170個黑點;並推行「多功能智能燈柱」先導計劃,在4個地區,包括中環和金鐘、銅鑼灣和灣仔、尖沙咀、及觀塘和啟德發展區,逐步試行備有智能科技的監察攝影機,料明年稍後逐步投入運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若發現違規行為會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或進行檢控,相等於一般家庭數年的垃圾費,認為有阻嚇性。
局方又建議,為非工商業處所的廢塑膠提供免費收集服務先導計劃,料2022年起擴至全港,並推出免費收集工商業界廚餘先導計劃,料2022年起擴至其他處所包括家居,換言之,法例實施後2年家居廚餘要「被收費」,黃錦星回應指,以韓國為例,當年推行垃圾收費時,配套比香港現時還少,認為應先推行收費計劃,與時並進。
落後10年 7環團促盡快通過
另外,黃又指,政府將在2019/20財政年度先增撥約3億至4億元以支援及實踐減廢回收,並在收費實施的財政年度起,增撥至不少於8億至10億元。
7個環團聯合指,本港在垃圾收費上已較鄰近地區如台北及東京等落後至少10年,望盡快通過法例。世界綠色組織高級政策倡議及項目經理黃俊賢指,明年有區議會選舉,草案涉向市民徵費,擔心有政黨會為爭取選民支持而不支持草案。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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