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2/2022
平靚正的信託選項
早前提到,我跟朋友Raymond談到分身家的事,他明白到,每種遺產規劃工具都各有優缺點。本來,遺囑是最平靚正的工具,但它的最大問題是只能處理一次性的分財。
萬一有家庭成員,或其他你想分予的人士,不宜或不適合一次過承受一大筆遺產的話,遺囑就未必適合。而遺囑做不到的,信託確實可以幫到手,但整體來說,信託的成本又確實比較高。如果資產不是太多,從性價比的角度,似乎真的不大划算。
(iStock)
於是,我告訴Raymond,在信託的範疇中,也有相對便宜的選項。
「我想問問,你知道成立信託的收費是如何計算嗎?」
「我大概知道,一開始時要收取成立費,然後還有每年的年費,標準通常都是按資產的規模去收。」
「嗯,原來你也有基本的概念。不錯呢,其實,由於信託的年費很大程度是按資產規模去收(也會按資產的複雜程度),所以,資產規模較小,收費也會相對小一點,但無論如何,如果你選擇安排一個備用信託,然後再將保單注入信託,費用是最便宜的。我形容,這真是平靚正的信託選項呢!」
「備用信託?即是幾時生效?資產幾時才注入信託?」
「問得好!簡單來說,其實就是先成立信託,然後註明是將保單注入信託(可以多於一份保單),但該些保單只會待受保人去世之後才注人,受保人一般就是信託的委託人,而保單受益人就是該信託。這樣的話,你只需繳付信託的成立費。然後,每年的年費會是最低廉的,因為仍未有資產注入。而且,即使日後注入資產,也是現金來的,相對來說,現金資產也是最簡單的,只要你指示日後如何管理這些資金,以及按何種要求去分配這些資金予你指定的受益人便可。」
「明白,但我好像聽過,有些保險單是受保人未過世便已經寫了給信託的,是嗎?」
「是的,有些情況下,你可以將你的保險在你未過世前就已經轉了給信託,即是信託是該保單的持有人和受益人。但如此的話,年費可能會稍為貴一點。」
「但兩者有沒有分別?」
「有的,如果你仍是保單持有人,你便可以繼續在保單中支取款項,但如果已經放棄了持有人的身份,你便不可以再支取保單的價值了。是否在你在生時就連持有人的身份也轉給信託,很多時都是稅務的考慮,因為在某些高稅國家,從保單利益中提取價值,也可能牽涉稅項的。」
「嗯,明白,但其實,為甚麼是保險的備用信託?我也可以是現金的,即把我的銀行戶口注入信託,這都是現金,從管理的角度,也是十分簡單啊。」
「對,你當然可以注入現金,但保險有一個很重要的效果呢!」
「甚麼效果?」(待續)
作者電郵:lkslo@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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