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2/2016

揀投資工具,「茅台」定「紅酒」?

  • 費吉

    費吉

    中國文史哲學士,收藏家,古董商,英國戴維德基金會(Sir Percival David Foundation)、牛津亞殊慕蓮博物館(Ashmolean Museum of Art and Archaeology)導賞員,足跡遍及外國及香港拍賣場、博物館。國內宋代窰址考察團顧問,對宋瓷硏究獨具心得。曾師從已故上海博物館館長馬承源,現時為多個國內外私人收藏機構顧問,以及《古玩裏的金錢世界》作者。

    古董投資秘笈

    逢周二更新

  紅酒作為一種投資工具,已經在全世界流行了很多年,想像不到的是最近十年八年,貴州茅台酒竟然在中國大陸興起,成為另一類投資工具。

 

  我記得很久很久以前,尖沙咀彌敦道瑞興百貨公司的酒窖藏有一支1954年的La Romanee Conti,標價十多萬港元。十多萬是怎樣的一個概念?當年我在銀行上班,月薪只得幾千元,一支La Romanee Conti就是我幾年的薪金,我當年不被嚇一跳才奇怪。

 

  一、兩年之後,銀行資助我在生產力中心讀一個電腦課程,在班上認識了瑞興百貨公司的太子爺。他是特許會計師Chartered Accountant,人非常隨和,滿口英式英語,非常流利。我是數字盲,電腦程式又渉及很多邏輯、二進位、十六進位等等,常常令到我頭昏腦脹,他是大好人,有問必答,幫了我很大的忙,到了年終考試,每個同學都非常緊張,只有他輕鬆如故,他說一個CA頭銜已經足夠行走江湖,不需要另外一張「沙紙」,最終他連評核試都沒有考。

 

  有一天我好奇問他關於他公司酒窖那支La Romanee Conti的事,他說出產葡萄釀製La Romanee Conti的一小塊地皮是全世界最貴的地皮,而用當地葡萄釀製的酒亦是全世界最貴的酒,我聽後半信半疑,因為當年我以為全世界最貴的酒是干邑白蘭地!

  80年代中我曾經興致勃勃參加一個紅酒課程,還買了一本「Masterglass」自修,後來才發覺我的味蕾相當遲鈍,想裝也裝不成上等人。

 

  頂級茅台我也喝過。2000年中我時常上北京看貨,如果洪老闆人在北京,他一定邀請我去北京中國大飯店吃飯、飲酒、聊天,他說30年陳的茅台很醇,容易入口,但不要飲太多,因為容易醉。

 

  紅、白酒拍賣會我參觀過幾次,每次都只是抱着好奇心參觀,從來沒有舉過牌。世上有很多事情我不明白,一支紅、白酒可以賣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便是我不明白的其中一種事情。

 

  紅、白酒固然有值得欣賞的地方,但喝一口就是將幾千元、甚至將幾萬元喝下肚的豪氣,我沒有。當然,如果不用我付鈔,將幾千元、甚至將幾萬元喝下肚的這一點點豪氣,我還是有的。

 

  我生平喝的第一支拉菲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是30年前一個好朋友送的,我一直捨不得喝。有一年的平安夜,我已經上牀睡覺,幾個豬朋狗友按門鈴把我吵醒,說要跟我一起喝酒共渡平安夜,喝的不是他們帶來的平價酒,而是我的82年拉菲。

  以茅台酒作為一種投資工具,在中國大陸只有短短10年歷史,其中以「1995-1996鐵蓋茅台」最為炒家熟悉。據報導這一種茅台的漲幅驚人,在2012年左右,它的拍賣價大約 5,000元人民幣一瓶,到了去年秋拍,一瓶「1995-1996鐵蓋茅台」的拍賣價已升到7,000元人民幣,而今年秋拍至今,一瓶「1995-1996鐵蓋茅台」的市價已漲到13,000元人民幣,可見炒味濃得化不開。

 

  有人說「茅台酒絕對是一個很不錯的投資標的,既有一定的傳世量,又有一定的稀缺性,作為標杆性的高端白酒,茅台絕對有著相當的剛需..... 絕對是喝一瓶少一瓶的。」這個說法固然沒錯,但投資者不能忽視真假茅台的比例是1比10、「舊瓶裝新酒」、甚至於「舊瓶裝假酒」這幾類情況。

 

  另一種投資者更加不能忽視的情況是「目前有幾家拍賣行的茅台全部都是採用了統一供貨商的方式,即一場拍賣會上所有的茅台都來自於一家有著絕對實力的大型供貨商,這樣對來源的可靠性和性價比可以有一個統一的掌控。」換句話說,當貨源歸邊的情況出現,價格就容易受到操控。

 

     如果要我選擇投資茅台還是紅酒,我還是會選擇紅酒,起碼我會睡得比較安寧,不用擔心紅酒的市價大上大落。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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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費吉(作者)發表於 2017-1-4 09:06 PM
  • #35
  • 回覆 #32 nile


    That's understandable, Petrus is so bloody expensive.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微風吹動發表於 2017-1-4 02:04 PM via mobile
  • #34
  • 回覆 #33 nile


    回nile先生

    是的。

    不過我還是說:謝謝。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ile發表於 2017-1-4 09:13 AM
  • #33
  • I didn't do anything, did I?

  • 引用 #31 微風吹動 發表於 2017-1-4 06:00 AM

    回覆 nile 回nile先生: 非常對不起,昨日竟然忘了向您致謝! 請接受我誠懇的道歉! 並請原諒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ile發表於 2017-1-4 09:12 AM
  • #32
  • Imagination, sir, imagination when you're drinking it every day, and your pockets aren't working hard for you.

  • 引用 #28 費吉(作者) 發表於 2017-1-3 11:43 AM

    回覆 nile Is Changyu comparable to Petrus? I find it hard to believe.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微風吹動發表於 2017-1-4 06:00 AM via mobile
  • #31
  • 回覆 #22 nile


    回nile先生:

    非常對不起,昨日竟然忘了向您致謝!

    請接受我誠懇的道歉!

    並請原諒。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jutice發表於 2017-1-3 12:58 PM
  • #29
  • 謝謝。認同。

  • 引用 #25 費吉(作者) 發表於 2017-1-3 11:10 AM

    回覆 jutice If you two cannot be friends, don't be enemies, either. You two hardly know each othe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費吉(作者)發表於 2017-1-3 11:43 AM
  • #28
  • 回覆 #27 nile


    Is Changyu comparable to Petrus? I find it hard to believe.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ile發表於 2017-1-3 11:27 AM
  • #27
  • You bet: Some people drink to forget, and I never forget to drink.
    I've reached to the stage of drinking a Changyu as if I were drinking a Petrus.

  • 引用 #23 費吉(作者) 發表於 2017-1-3 11:07 AM

    回覆 nile Are you?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費吉(作者)發表於 2017-1-3 11:12 AM
  • #26
  • You two should agree to differ.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費吉(作者)發表於 2017-1-3 11:10 AM
  • #25
  • 回覆 #19 jutice


    If you two cannot be friends, don't be enemies, either. You two hardly know each other.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費吉(作者)發表於 2017-1-3 11:09 AM
  • #24
  • 回覆 #17 微風吹動


    If you two cannot be friends, don't be enemies, either. You two hardly know each other.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ile發表於 2017-1-3 09:13 AM
  • #22
  • Not a wine connoisseur, but an alcoholic, ha ha!

  • 引用 #3 費吉(作者) 發表於 2016-12-27 10:58 AM

    回覆 nile In that case you are not a good investor or speculator but a wine connoisseur!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微風吹動發表於 2017-1-3 12:55 AM via mobile
  • #21
  • 2016.1.2. 7:29pm #57。(投票區---選風雲人物)
    回覆 #45 nile

    回nile先生,可否請您移步到費吉先生之欄一看?
    不情之請,尚請原諒。

  • 引用 #17 微風吹動 發表於 2017-1-2 07:10 PM

    費先生: 實在對不起!要在您這裡說幾句話。請您包涵。 回nile先生,我從去年6月至今,已多次向jutice表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jutice發表於 2017-1-2 10:38 PM
  • #20
  • 更正#19
    (今年)1月1日我是8:47分先向閣下祝頌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jutice發表於 2017-1-2 10:35 PM
  • #19
  • 費sir:
    我看到微君所寫的一番話,笑到我標眼水。
    1)nile這一兩天根本未有發言,這位微君竟用個「回」,何來「回」?應用「致」才合。

    2)今年年1月1日我是8:47分先向閣下祝頌,(可參攷本頁貼文),然後連續向幾位專欄作家祝頌,我比微君還早發貼,根本無意思、亦無興趣找「她」。

    3)「她」引起我注意,是「她」幾次引述2015年「未完成的愛最美」,都包含我的貼文,有點不尋常。正常人都不會無端端把年多前的舊貼文傷春悲秋一番,我以為「她」見到我出現,用這方法吸引我注意。

    4)此位微君自認以前扮男性,現在招認是女性,誠信已很有問題。扮鬼扮馬,目的為何?

    5)以前我請「她」當眾否認是nile或c8,她多次間接否認,言詞閃爍,到如今才正式否認,忽然坦白,騎呢可笑!

    6)我何需她憐憫,我回來不是揾nile或c8,上週聖誕我回來也冇理會此二人,今次也冇理c8,只是向幾位作家打個招呼而已,有貼文為證。

    7)被暗戀是一種感覺,因對方的用詞令我受寵若驚,說實話,是驚訝和驚怕較多。

    費sir,估不到微君向你哭訴求助,實在笑死我了。日後提「她」,不讓人誤會被「她」暗戀,最好唔好出咁多聲去撩人,更不要引陳年貼文,畀人誤會,「她」是情深似海,哈哈哈

  • 引用 #17 微風吹動 發表於 2017-1-2 07:10 PM

    費先生: 實在對不起!要在您這裡說幾句話。請您包涵。 回nile先生,我從去年6月至今,已多次向jutice表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微風吹動發表於 2017-1-2 07:41 PM via mobile
  • #18
  • 回nile先生:

    我實在是萬般無可奈何,才出此舉。請您包涵為要。

  • 引用 #17 微風吹動 發表於 2017-1-2 07:10 PM

    費先生: 實在對不起!要在您這裡說幾句話。請您包涵。 回nile先生,我從去年6月至今,已多次向jutice表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微風吹動發表於 2017-1-2 07:10 PM via mobile
  • #17
  • 費先生:
    實在對不起!要在您這裡說幾句話。請您包涵。

    回nile先生,我從去年6月至今,已多次向jutice表明,說明:
    我不是男性,更不是nile或c8!
    昨日在久遠的文章裡閒逛,寫了一些話,----完全與她無關的話!
    她竟然會突然出現!
    然後一直到現在,開始大發脾氣;一口咬定我是您!
    我已百辭莫辯,心中也很憐憫她。
    問題是我避到何處,她都可以找到!
    找到也沒問題,最慘是我自己想自由地抒寫一些短文;
    她却認定是寫給她的-----是nile寫給她的!
    又說如果我是女性,便是暗戀她!

    所以只好請求您在此跟她說明"我不是您"!
    深知是不情之請!還請萬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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