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2018
律政司司長的說漏嘴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甫一上任就被揭發與丈夫位於屯門海詩花園別墅的兩間獨立屋有僭建物,屋宇署曾派員上門調查,證實兩間獨立屋共有九處僭建物,包括各僭建一個天台屋、地下車房各建玻璃簷篷、地下樓層各有一個地庫,以及其丈夫的獨立屋有僭建花園水池等。除了屯門物業有僭建外,較早前(1月21日)鄭若驊又自行揭發其南區淺水灣的海峰園也有三處違規改動,其後在傳媒查詢下又再承認,她所持有的沙田駿景園及火炭金豪工業大廈,也有多處僭建。
捲入僭建風波的鄭若驊,1月29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開場發言時為僭建事件3次致歉。她說明白市民對政府官員期望高,事件引起很大關注及迴響,對此深表歉意,希望汲取經驗能做好工作。
香港樓宇的僭建極為普遍。過去十多年,政府集中關注舊區狀況,著手處理對生命或財產構成威脅的僭建物,處理個案約40萬宗。從2011年4月1日起,屋宇署推行更嚴謹的政策,涵蓋範圍至所有樓宇天台、平台、天井及後巷的僭建物,但由於牽連甚廣,難以立即解決。從2011年5月起,香港共有13個政府高官接連捲入僭建事件,顯見他們的警覺意識不足,更反映其個人操守可能有問題。像今次的鄭若驊僭建事件,問題焦點反而不是僭建,而是在於她有無誠信,事前是否早已知悉其住宅存有僭建物?
特首林鄭月娥則表示,她是「無殼蝸牛」,對物業買賣全無經驗。她又說,對當事人指「因公忘私」的說法身有同感,因此希望大家可以用諒解和包容態度看待事件。不過此一說法未必人人苟同,已有立法會議員指出,若以公職繁忙作為開脫藉口,則當年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僭建風波,也應該不用指控和判罪。
早在1月24日鄭若驊首度出席立法會大會口頭質詢,遭到議員連環炮轟,質疑她的誠信。公民黨議員郭家麒斥責她說謊,令市民對本港司法制度失去信心。究竟鄭若驊在簽署物業交易文件時,是否已知悉單位內存有僭建?依常理推測,她曾經出版專書教人判斷何謂僭建,並且身兼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團主席,可謂專家中的專家,加上其寓所涉及僭建地牢,而常人一般都知道地牢是僭建物,因此她推說自己對其寓所的僭建不清楚,似乎有欠說服力。
在1月29日立法會的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表示,他不認為鄭若驊誠信有問題,但她處理事件的手法全不及格,屬「公關災難」。若真是「公關災難」還好,誠信問題則嚴重得多,畢竟作為律政司司長,是香港捍衛法治的第一人,需要向市民進一步交代詳情,作出真確解釋,才是問題核心。
鄭若驊在立法會被議員質詢時,反覆強調:「我不接受自己是一個沒有誠信的人」。嚴格來說,在語法上這是殘缺句子,不應出自律政司司長之口。正確的表達,應是「我不接受自己是一個沒有誠信的人的說法」,這才顯得光明磊落,表示這是別人指她沒誠信而已。如今這樣說,有點像「佛洛伊德的說漏嘴」(Freudian Slip),潛意識上是否暗示她自己也知道欠缺誠信,只是不接受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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