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11
不再為樓而婚
內地流傳一個笑話:生女兒,是招商銀行,生兒子,是建設銀行。因為生女兒,只要找到乘龍快婿,即可在婚後入住婚房,無須負擔房款,因此是招商銀行;若生兒子,便要一早預備房產,準備將來結婚之用,所以是建設銀行。
上周,內地頒佈《婚姻法》新司法解釋並實施,讓男女雙方一夜之間都變成了建設銀行。
讓「招商銀行」變「建設銀行」的條款如下: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外,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法院也可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新《婚姻法》,讓內地人的婚戀觀天翻地覆。雖說各地風俗略有不同,但一般來講,內地一對小夫妻結婚,通常會由男方出資置辦房產,而由女方負責新房裝修或購買汽車。假如這對夫妻日後離婚,按照慣例,夫妻二人將平均分配此房產。但若按照新《婚姻法》解釋,不動產將歸於購買者,即是男方名下。更重要一點是,父母在婚前為兒子付首付款買的婚房,即使婚後兒媳也一起承擔還貸,一旦離婚,兒媳也分不到一片瓦。
面對新《婚姻法》,最開心是房產商,因為今後不論男方女方,爲了有瓦遮頭,都要想辦法買房了。而最心煩的是女方母親,因為給女兒準備的嫁妝,隨時有去無回。有人向丈母娘提議:不如將嫁妝、為女兒準備的現金都給男方做買房用途,並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名字,而裝修費用由男方負擔。
新《婚姻法》也在網絡引發口水戰,「嫁房子的拜金女們,你們這下傻了吧!」、「老公以後就變房東了?鐵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婦兒。」也有人支持,因為這樣,一個沒有房子的窮小子,就跟一個家財萬貫的富二代,有了公平競爭的機會。
被房子綁架的婚姻不健康,但在內地高房價的地產霸權之下,房產市場也因為堅挺的剛性需求愈升愈有,不被房子綁架的婚姻寥寥可數。在傳統價值觀下,很多80後為房而婚,很多人為結婚買房承受諸多社會壓力,也有很多女孩為追求房子,傍大款做二奶……如今新《婚姻法》將房產與感情分開,自此之後,「有沒有房子」將不再是選擇婚姻時的重要因素。
所謂「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只是比喻,婚姻不是銀行,也不是商業往來,單純的「誰投資誰受益」雖然簡單直接,但又粗略毫無感情。不過可以預見的是,愈來愈多的房產證上,會出現兩個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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