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2019
從政不忘謙卑 盡心與民同行
就修例風波,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承認修例工作完全失敗,並再三道歉,更指條例草案已「壽終正寢」。不過,挾今時社會氣氛及民情,反政府陣營的政黨、政團、政客及個別人士又怎會輕易「收貨」?未來2、3個月,政府必須盡快以可被接受的原則,具體回應訴求,還要步步為營,不要再有失誤。
林鄭寧用「死亡」形容《草案》也不「撤回」,固然有她的理由。有人就指她堅持不用「撤回」字眼,是要肯定提出修例的初心-伸張正義。即使事態發展至今,社會上很多人都深信修例有其合理及合法性,以彰公義,奈何形勢和議題的焦點已由公義走向政治,乃至反政府、「倒林鄭」,大家就要實事求是,收拾殘局。
其實,社會應重視修例後對打擊跨境犯罪及引渡逃犯的正面影響,否則,1998年,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李柱銘便不會力促港府要與中央談移交逃犯安排。《逃犯條例》有其實際需要及逼切性,但如何令社會更易理解,釋除疑慮,又有沒有做足公眾諮詢及解說工作等,這些全都是連林鄭也要承認「失敗」的。
事實上,《逃犯條例》背後的初心絕非「惡法」,其基礎原意就是為了彰顯公義;但今時社會是非難分、黑白混淆,連暴力也可被美化、合理化,還有甚麼道理可言?日前元朗一間髮型屋發生兇殺案,疑兇潛逃內地,港人普遍希望,中港跨境緝兇不要受今次修例風波影響,反而要引渡疑兇回港,繩之於法,而不能讓今次那名受害人會像台灣殺人案的受害人般,因只是一名普通市民,即使是一屍兩命,無奈公義也得犧牲,沉冤待雪。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已公開指出,政府修例政治判斷嚴重失誤,遂倡撤回修例,並追究衝擊立法會的暴行,以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探尋風波真相。這類客觀而中肯的意見相信會獲社會上好一部分人的認同和支持。
不過,若林鄭日前的言論已是政府現時的底綫,政府便須加倍努力,檢視目前需要應對的挑戰及跟進的工作,全力盡快去做,例如監警會處理涉及示威投訴的工作必須提速、有效,同時積極考慮盡快公布初步調查的結果;政策局必須加快檢討具爭議性的政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卻不能只抱「不做不錯」的官僚態度執行。至於各區即將進行的遊行示威,前綫警務人員務必專業克制,適時評估情況,適當執法,社會才可望有緩和緊張氣氛的曙光。
一如李國能所說「所有出任公職者,無論在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服務,必須時刻銘記他們是公僕,應該謙卑服務,並應受到輿論監督。」願所有為政者謹記。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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