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9/2016
擅取1支原子筆 打工仔收警告信 (晴報)
擅取公司一支新原子筆,有打工仔因此收警告信!有人力顧問指,部分員工入職時沒詳細了解公司守則,一不留神便會「中伏」,建議僱主發警告信前先作口頭勸喻,使制度變得人性化。
有打工仔在討論區吐苦水,指公司索取物資都要紀錄在案。早前他想索取新原子筆,因職員外出,事主便逕自取走文具。帖文指HR事後看閉路電視,知他取走文具便向他發Warning Letter!事主直言,公司「出Warning Letter好似食生菜咁」。大部分人批評事主有錯在先,反諷他「偷嘢好似食生菜咁」。有過來人指,公司連用張郵票也要紀錄。
盈力僱員服務顧問高級經理吳慧琪指,曾有女文員因兩次不慎用了彩色影印而收警告信,「她的公司在員工守則說明,只有重要文件才可彩色影印,但女文員沒為意,認為文件也是給僱主用,因而感委屈。」
應詳細閱讀員工守則
吳指,擅取原子筆與彩色影印的個案類近,同為員工不清楚公司守則而「中伏」。「因有規矩可依據,員工違反亦無法辯解。」她建議打工仔入職時應詳細閱讀公司守則,僱主制定政策時亦應人性化處理。「新同事不熟悉規矩,如有犯規,可先作口頭勸喻,重犯才發警告信。」
依依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營運總監馬盛邦說,人事部需點算公司資源出入,向會計部交代,「若公司個個隨意拿走文具,怎樣點數!」他坦言部分僱員只看自己需要,不跟規矩辦事,增加別人工作負擔。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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