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2017
自己萬元買電玩就得 老婆買$7000手袋 港男嗌離婚 (晴報)
男女的心頭好各有不同,有太太指丈夫月前花逾1.4萬買平板電腦及手機,日前她買了一個7,000元手袋,被丈夫發現後,他極度不滿更嗌離婚!有婚輔社工指,夫妻的價值觀不同可理解,雙方宜對使費有共識,忌先斬後奏,否則易引起爭拗。
自稱結婚3年多、月入逾2萬元的女事主在網上吐苦水,她指有積蓄約20、30萬,夫妻間亦有買樓儲備逾百萬元,早前她出雙糧後,購入一個7,000元名牌袋慰勞自己,被丈夫發現後,對方嬲到嗌離婚,她質疑月前老公亦花了逾1.4萬買平板電腦及手機,帖文指,「自己用錢就得,我就乜都唔得!我很氣憤,我都想離婚。」事主還問網民:「呢種男人仲要唔要好」?
網民批丈夫雙重標準
有網民撑事主,批評她的丈夫太小器及雙重標準,又指若對方為7,000元就說離婚,相信背後別有原因。另有人諷刺兩人都「唔抵爭」,形容他們是「小學雞」。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堅道中心教友婚姻及家庭輔導員楊麗儀指,男女的價值觀不同,部分女士愛追求名牌服飾及手袋,男士則喜好買手機及電玩等,最重要是夫妻買心頭好時,是用私己錢或是公家錢,事前有否共識如何花費及上限多少等。她估計女事主因感到不公平而氣憤,不滿丈夫雙重標準。
公家錢運用應有共識
楊麗儀續指,曾有男士事前無知會太太,便借了數十萬元給好友,認為丈夫不尊重她。另外,有太太一心想換個大單位,擅自跟母親付了訂金,丈夫事後才知,嚇了一跳。「即使用私己錢,如對家庭經濟預算有影響,也應跟伴侶商量,否則對方會感覺不受尊重。」
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助理總幹事蔣志恒表示,曾有夫婦在婚前輔導時已有共識,如用私己錢就互不干預,若用公家錢逾1,000元,就要先有共識才可運用。「重要是大家有規矩可從,亦要認真遵守,勿瞞著對方,否則另一半會覺得無信用。」一旦雙方因錢銀運用有異議,要表達不快感覺,讓對方知悉,一起商討如何改善問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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