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2018
工人每月病三次拒看醫生 僱主苦惱 (晴報)
部分僱主會形容外傭為「公主」,有時更要反過來照顧她們。有僱主指其外傭每月總有兩三日表示不適,惟她不看醫生,只在房「閉關」休息,求教其他人如何處理。有僱主團體指,外傭上班時宜說明請病假及扣薪規例,避免有人濫用同情心而詐病。
打工仔生病未能上班,會向僱主請病假,一般也要提供醫生紙。有外傭僱主在討論區呻說,外傭每月總有三次稱病需要「閉關」,每次更要兩日休息,叫她去看醫生,但她以「瞓下就好」為由拒絕。事主在帖文形容:「佢專揀星期日後及凍冰冰嘅日子先嚟病,話頭痛、胃痛……只有去廁所才出來,人工就要畀足。」事主問網民她是否對外傭太仁慈?以及如何處理這些問題。
有過來人指,以前請的外傭也有類似情況,每月總有兩三次稱頭痛、胃痛或經痛,起初容許她不看醫生,只留在家休息,後來見情況無改善,便提出按勞工法例做法,如非連續生病4日便要扣減例假,「病足4日便出4/5薪金」,結果外傭「離奇」地健康起來。亦有人笑說,以前外傭在天氣凍也不穿厚衫外出,丈夫提醒她萬一生病要放假,需扣減例假或無薪,「(外傭)即刻全副裝備出街」。
部分人或利用僱主善心
香港外傭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指,據勞工法例規定,不少於連續4天、能出示醫生紙的病假,只可領取請假期間的4/5薪金。僱主可在外傭上班首日說明,或將有關規例列印給她們參考。
徐曉彤續指,個別外傭會「恰」僱主勢孤力薄、不熟悉法例,聲稱生病又不看醫生,實際是躲在房間玩手機或休息。「有些人是呃了僱主的善心,結果要老人家反過來煮飯及服侍她們。」
對方生病時 宜表關心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認為,僱主與外傭同住,萬一她們患傳染病,不但未能照顧家人,更可能傳染抵抗力較低的小童及長者。「即使她們說不用看醫生,僱主也應履行責任,主動帶她們去看醫生。」
容馬珊兒又指,當外傭生病時,是培養僱傭關係最好的時機。「僱主視她們為一家人,關心她們的健康,勿只抱懷疑的心,認定她們一定是詐病。」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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