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011
曾蔭權失常了?
行政長官曾蔭權早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談及港珠澳大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被法院裁定違法一事,他說:「注意到社會上有意見認為部分政黨、政客在大型基建項目將要上馬之際,借環保、保育之名,利用法律程序或其他手段加以阻撓,為求達到一己的政治目的,不惜損害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
此一言論,令我感到很驚訝!其一是:他的識見怎麼變得如此狹隘?其二是:政治敏感度怎會墮落如斯?
先說識見問題,他向來以「醒目」見稱,卻看不到事件與法治的關係。《信報》創辦人林行止先生認為,事件彰顯了法治的重要,並指出「法院於司法覆核中裁定政府敗訴,在三權分立的法治之區如香港,並非罕例。」
內地媒體亦對香港法治高度讚揚。《南方都市報》稱,事件是司法與法制的勝利;並指出「真要與香港接軌,『法制』要比『大橋』更重要」。中央電視台國際互聯網站亦稱:「如果司法覆核能換來更加科學、詳細的環保評估…..何嘗不是一項功德無量之舉。」
至於政治敏感度方面,曾蔭權參與公共行政逾40年,竟公然這樣引述「意見」,導致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罕有地聯手發出聲明,表示法院有措施防止濫用司法程序,及與當事人有關人士對尚在進行上訴的個案作公開評論並不恰當。
反觀,律政司黃仁龍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就謹慎得多,黃的回應是「啟動了上訴程序,故不應就事件作進一步評論」。而邱則僅表示,政府已提出上訴,並要求盡快審議。黃還要幫手補鑊:「至於有一些其他意見,包括傳媒報道對於個別人士有否濫用(司法)程序一事,大家都記得,特首只是指出社會上有這樣的意見,他並沒有說過贊同這些意見,所以我很相信當中完全沒有任何對法庭批評或對法庭施壓的意思。」
如果曾蔭權真的失常了,是否應該由特首選舉中第二高票數的候選人替補?!
(申報利益:本人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相信曾蔭權是不點名批評敝黨濫用司法覆核程序。而有份協助朱婆婆申請司法覆核的律師,包括公民黨黨員黃鶴鳴。敝黨的立場是贊成興建大橋;在司法覆核一事上,認為應尊重法庭裁決,堅持程序公義、司法獨立。敝黨黨魁梁家傑為07年特首選舉候選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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