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11
湖北荊州紀檢幹部割喉「被自殺」
被自殺是一種獲得自殺鑒定結果的蹊蹺死亡,疑似於他殺。這種死法之所以以自殺而不是他殺命名,是因為這種死法表面看來都是自殺,之所以要在前面加上「被」,是因為這種自殺鑒定結果很經不起推敲。
最近國內就有一起「被自殺」事件引起了網民極大的關注。2011年8月27日,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紀檢委幹部謝業新在辦公室身亡,屍體上發現刀傷11餘處,氣管和喉管都被割斷。公安縣政府網8月29日晚發布消息稱,經公安機關的縝密調查,謝業新係自殺身亡。事發僅一天,當地政府迅速做出「自殺」結論,引起了網友極大的質疑。而死者家屬也認為,死者死亡當天情緒穩定,沒有自殺動機。
針對上述質疑,公安縣警方於8月29日晚召開了新聞發布會。該縣公安局副局長王建平稱,經法醫檢驗,謝業新身上多處刀傷中,致命傷為胸骨上窩處,其他傷均為試探性自殺傷。謝業新既已定性為自殺,警方就沒有義務調查其動機及原因。
「試探性自殺傷」的說法引發了眾多網友更大的質疑。許多人在「技術層面」上論證自殺的不可能。謝業新死前,氣管和喉管都被割斷,胸部還有致命傷。一般而言,人的氣管一斷,人基本即刻死亡,哪還有力氣再刺胸部,造成致命傷;反之,如胸部已有了致命傷,哪還有力氣再去割斷自己的氣管和喉管?
不過也有人認為,「試探傷」確有可能。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等專家,解讀11刀自殺的官員,她認為人在極度痛苦時,會選擇幾乎自虐式的自殺方式。人們陷入極度痛苦的狀態,自殺者在實施自殺行為時,其心理狀態不能用常人的心理去衡量。並稱11處刀傷也並未罕見,國外最多有100多刀的案例,自殺者也有能力完成。
如此一來網絡輿論更加一片嘩然,先前李玫瑾關於藥家鑫的「激情殺人論」就已引發網友質疑。有人戲言,以後所有殺人碎屍案,只要雙手完整,或者只要手指完整,就可以結案定論為自殺。
謝業新死後,當地警方表示,事發後他們多方調查,未發現謝業新有遺書和日記,無法查證其具體的自殺動機。既做了自殺定性,又無法查證自殺動機,如此一來,該案件就不了了之。但是有一個背景,似乎警方也沒有給予太多的重視。那就是一個月前,荊州市紀檢部門正在調查公安縣某地產項目,包括原公安縣縣委副書記柳寶軍在內的多名官員被雙規。而謝參與協助查辦了此案。其中是否存在一定的關係,無不引人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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