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2015

和平抗爭先驅 梭羅的政治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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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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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19世紀作家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生於1817,死於1862年,只活了45歲,但在美國就是一位家喻戶曉的人物。

 

  梭羅的名著《湖濱散記》是當代公認的「綠色聖經」,曾讓《美國遺產》雜誌評選為「十大形塑美國人性格的書」之首。在華文世界,梭羅的自然書寫和優美文字,也是讀書人士的至愛。全世界有許多梭羅迷,從對他崇尚大自然的環保先驅的角色,到托爾斯泰、甘地、馬丁·路德·金對他提倡「公民不服從」的非暴力抗爭的推崇並以行動發揚光大。世界上還有一個梭羅協會(Thoreau Society)的組織,2012年這組織的200會員來到梭羅一度在此過大自然生活的華登湖聚會三天,紀念這位哲學家、自然學家、作家逝世150週年。

 

一致的思想和行動

 

  眾所周知的梭羅崇尚自然而安靜的生活,他曾拿著一把斧頭,隻身跑進無人居住的華登湖山林中,獨自生活了2年,並把這段經歷,寫成了《湖濱散記》。這本書很早就有了中文譯本。但長久以來,梭羅的政治論述和開風氣之先的政治思想以至獨特的政治行為,卻被中文出版界忽略。台灣最近翻譯並出版梭羅著作《我所嚮往的生活:亨利‧梭羅的公民不服從和他的政治書寫》(Henry David Thoreau’s Political Essays)完整呈現其政治哲學三大脈絡:1,公民不服從、廢奴制及天賦人權,以及「公民」與「政府」之間的相對關係;2,重新思考以個人之力所能做出的政治選擇;3,探尋在現世之外,另一種新的、美善生活的可能性。

 

  這本書的中譯本,書前有一篇台灣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葉浩寫的《梭羅的政治思想導讀》,他說:

 

  梭羅致力於調和現代人同時具有的三種身分,不因獨尊其一而喪失其二。當破壞生態平衡的力量來自於資本主義的現代性,他進行生活試驗證明人類可以不靠奢侈品過著簡樸生活,並書寫《湖濱散記》昭告天下;當扭曲的力量來自於政府,他秉持良知進行公民不服從,奮筆疾書〈公民不服從〉等政治戰鬥文;他的行動與書寫,本身就是試圖保持一個完整人格的努力。這才是他真正嚮往的生活,才是他所有一切修辭與表現所要捍衛的人生觀!

 

  在《湖濱散記》的〈結語〉中,梭羅說:「每個人都是自己領域裏的主人,沙皇的帝國和這個領域相較之下,不過是個蕞爾小國,一個冰天雪地裡的畸零地。然而有人可以愛國,卻連尊重自己都不會,根本因小失大。他們愛上將來要葬身自己的黃土,卻絲毫不顧現在就可以讓自己這坨爛泥起死回生的精神!」

 

  因此,愛護自己生長的土地,要做自己領域的主人,保護土地不受過度發展所蹂躪,和抗拒扭曲力量來自政府時的公民不服從精神是一致的。

 

隱居了湖邊的社運教父

 

  這本書收錄梭羅九篇政治論說散文,讓讀者認識《湖濱散記》之外的梭羅,一個有別於湖邊隱士形象的社運教父面貌。

 

  也許有人會問:梭羅都到湖邊隱居了,還搞甚麼公民不服從?但真正的問題在於,梭羅都住到森林去了,政府為甚麼還不放過他,要他繳納人頭稅?他的公民不服從始於反抗繳稅的行動,而非理論。

 

  1846年7月底的某天晚上,梭羅在從華登湖返回鎮上修鞋的途中被警察逮捕,送往監獄拘留,直到隔天,某位不知名人士替他付清稅款之後才獲釋。梭羅在〈公民不服從〉文末記載了他的監獄一夜遊。他調侃政府最多只能對付人民的身體與知覺,但無能對抗他們的智力與道德感,而三尺厚的監獄石牆也關不住真正的危險,這危險就是通行無阻的自由思想。此外,梭羅也宣告公權力所展現的蠻力根本不能強迫他做任何事情,唯有更高的律法(higher laws)可以,因為那是他所真正心悅誠服的,政府制訂的法律不是!

 

  所謂「更高的律法」,即梭羅終身關切的議題:我們的「內心深處也有一種本能,想過一種更高等的生活,亦即所謂的精神生活」。當然,梭羅也提及,「在我們身上有一種獸性,只要我們的高尚天性沉睡,這種獸性就會醒來」。他的意思是,若人能順著自己的「良心所不斷發出的最微弱暗示」,那就是「一種遵循了更高原則的生活」。

 

《公民不服從》倡和平革命

 

  於1849年發表的文章《公民不服從》中。梭羅說他為了抗議美墨戰爭、奴隸制度拒絕付人頭稅,而被逮捕入獄。

 

  梭羅說:「難道公民必得將良心交給立法者,自己一分也不留?若此,則人有良心何為?我認為我們首先必須是人,然後再談是不是被統治者。」他說:「我唯一有權利要盡的義務,是任何時候都做我認為對的事。……法律從不能使人的正直增加絲毫;而由於人對法律的尊敬,即使天性善良的人也日日做了不正義的代理人。」

 

  如果我們只是口頭不斷宣稱「在墨西哥的戰爭是錯的」、宣稱「強制執行奴隸制度是錯的」,但又繼續繳稅而資助了政府,這樣就是自我矛盾。他說:「人們經常認為,對不正義之法律之最適當的回應,就是嘗試使用政治的過程來改變法律,然而在此法律改變之前,遵守此法律。但是如果這法律本身很清楚地是不正義的,且法律制定過程並不是設計來快速消滅不正義法律的,則此法律不值得尊重——去違反這樣的法律吧。……反奴隸制度者應該完全撤回對政府的支持、並且停止繳稅,即使這可能招致牢獄之災。如果一千個人今年拒絕繳稅,跟同意繳稅相比,前者不算是暴力與血腥的手段,因為繳稅將可能使國家使用暴力、且使無辜者流血。事實上,這就是和平革命(peaceable revolution)。

 

  托爾斯泰、甘地、馬丁·路德·金都讀過梭羅此文章,深受影響。歌頌回歸大自然生活的梭羅,實在是提倡公民不服從的和平抗爭運動的先驅。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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