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2012
醜聞不絕,憂喜參半
最近香港的醜聞不絕,先是廉政公署已正式落案起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聯等五人,控告五人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八項罪名,其中許仕仁便涉及全部八項控罪,成為歷來被檢控的最高級前任官員,所接受的現金和無抵押貸款等高逾3,500萬元。
政務司司長一職,位高權重,僅次於特首,當年許仕仁出任此一職位,更被人冠以「橋王」稱號,如今惹上官非,未知是否「機關算盡太聰明」﹖雖然罪名是否成立,尚是未知數,但發生此一事故,已是有損香港多年來建立的廉潔和誠信聲譽,難道是特區政府走向腐敗的先兆﹖這確是令人擔憂的事。
其次,現時新一屆特區政府的新班子,風雨交加,不斷受負面新聞影響,舉步為艱。例如特首梁振英的僭建問題,始終是懸案,即使在立法會的答辯,他也未能給人以滿意答案,避重就輕,令其施政欠缺信實基礎。
而且除了特首梁振英的僭建,新班子的其他局長,例如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已承認在2005年購入的畢架山相連住宅,在沒有向屋宇署申請下,擅自打通,拆去單位內露台及天台的牆,他為此向公眾致歉。另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其住所原來也有僭建。這些都涉及官員的操守,難免令人覺得梁班子的能力有待檢討。
更嚴重的事件,則是已辭任發展局局長的麥齊光,因涉嫌騙取政府的租金津貼已被廉署拘捕。表面上麥齊光是與另一公務員互租對方單位,並無違規,但在媒體的不斷追查下,發現兩人又互相授權出售對方單位,而兩人並無移民海外,這種合約安排並不尋常,令人聯想兩人所租住的單位,可能是各自名下的物業,而以房津作為供樓之用。
上述事件對特區政府都是不利的,但憂慮之中,仍有令人喜悅的一面,可說是憂喜參半。這要從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J˙Habermas)的「公共領域」說起。所謂「公共領域」,哈貝馬斯定義為「一種用於交流信息和觀點的網絡」,而且從「公共領域」而來的言論,形成了傳統上所謂「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第四權是約定俗成,自然而然出現的,指的是媒體和公眾視聽。
第四權的觀點認為,媒體在憲法上擔負著一個非官方,但卻是中心的角色,有助公眾了解問題和發表見解,因而成為對政府的一種制衡。事實上,在新聞自由的國家,記者一向有「無冕王」的稱號,像美國的水門事件,全靠媒體鍥而不捨的追查,終於將總統拉了下馬。而今次特區政府的連串醜聞,也要歸功於媒體的報導,讓市民擁有知情權,看到事情的真相。
當然,要達到第四權的功能,媒體就必須獨立和免於受到審查,否則媒體一旦是為管治者服務,一樣變成官官相衛,無法剷除貪腐。而且即使發揮了第四權對官員的監察,仍需要有像廉署和司法機構秉公辦理,一視同仁。香港的體制,今日仍具有這種作用,還是令人感到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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