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1/2014
新聞自由與編採自主
最近香港明報因為要撤換總編輯的問題,引來很多質疑和關注,或認為報社主辦人想向權力靠攏,放棄報社原有的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場,編採自主權從此消失,新聞自由也受到損害了。
茲事體大,問題是否嚴重到這個地步,一切還得看事實,找證據,不宜用「陰謀論」來作思維準則。報社換人之舉,雖說似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畢竟仍是純屬猜度,且快要走馬上任的新人,他所主編的報紙,會是採取甚麼立場,表達哪些言論,有待拭目以觀,否則無憑無證,便好像美國前總統布殊,誣告伊拉克製造生化武器一樣了。
而且既然扯到「新聞自由」和「編採自主」,這兩個概念,倒是值得討論一下,究竟它們與民主社會的運作,存在怎樣的關係?如果不搞清楚這些問題,便很容易墮入亂抛名詞、亂借用概念的陷阱,難以對症下藥。
首先,究竟何謂「新聞自由」?這個概念,是法國大革命後,近代政治和經濟的產物,連繫民主、人權和市場理論,而最新的說法,更有所謂「第四權理論」,這是40年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圖爾特(Potter Stewart)在耶魯大學一場演講提出的。
「第四權理論」使得「新聞自由」有異於「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僅是按照一己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政治權利,而「新聞自由」則在於強調新聞媒體在現代民主社會所扮演的角色,係作為一種政府三權(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以外的第四權力組織,用來監督政府以及防止政府的濫權。
不過新聞自由的條件,在於編採人員,擁有編輯自主的自由,不能自主就是受到干預,干預的背後是權力。在民主社會,權力的來源是民眾,政府的權力是來自民眾的授予,來自選民。一個不尊重自由和人權的政府,很容易被選民所唾棄而不會當選。所以理論上,新聞自由和編採自主,主要是針對獨裁、專政和極權的政府,特別是靠槍桿子維護權力的政府。而維護新聞自由,爭取編採自主,也自然而然,順理成章,成為向獨裁政府奪權的工具,化成一股力量。
然而在民主的民選政府,雖說由民眾監管,但執政者往往可以利用其所擁有的權力優勢,通過各種渠道和宣傳媒介,為自己塗脂抺粉,讓民眾不知道真相,瞞騙了民眾。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媒體仍可以發揮「新聞自由」的「第四權」,讓民眾有「知情權」,致力於開民智的運動。無庸諱言,執政者很多時會視新聞媒體為死敵,或通過種種法規對新聞媒體有所箝制,而新聞從業員實有必要展開抗爭,為民主理想爭取編採自主權。
其實上述種種,存在於新聞媒體與政府權力的微妙對立,特別是官方屬下的媒體,其從業員更能感受到有無編採自主的自由,因為若不聽命於主子,就會面臨被解僱的危機。倒是民辦的媒體,民眾反而不用過於擔憂它會干預新聞自由或妨礙編採自主。畢竟在市場主導的社會,一份民辦報紙,它的生存有賴於讀者的支持,若讀者期望它立場公正,仗義執言,那麼當它一旦轉向媚權,讀者的眼睛也是雪亮的,怎會繼續看下去呢?沒有讀者的支持。這份報紙就註定倒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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