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2013
公司必須要有制度
無論在採購或是人事,每間公司都有其制度。以我們的公司為例,在採購前,要求同事向三個不同的供應商索取報價單,以品質和價格作為選購的準則。有同事會抱怨這個程序是多此一舉,費時失事,何以不把時間花在有建設性的事件,而不是花時間在繁複的報價程序上呢?
公司規模愈大,就愈要當心一些會突然出現的危機,因為危機能在一夜之間,拖垮整間公司。多年前,一間擁有過百年歷史的英國證券投資公司,正正因為一位初級的分析員,錯誤落盤,便拖垮了整間市值幾百億英鎊的上市公司。
事實上,該名初級的分析員根本沒有權力作大數額落盤,但電腦系統出錯,令整間公司即時倒閉。
這些制度或會影響同事的主動性,但若缺乏制度,則或會為公司帶來危機。要平衡兩者,就要把公司分割。每個部門亦猶如一間小公司,承擔責任制。工廠制與責任制之間,取決於僱主和員工喜愛哪種工作環境。在責任制下,同事擁有權力、自由,但必須因為犯錯而問責,嚴重者被解僱,而僱主亦要狠心把同事辭退。若只感情用事,有責任制的自由,及工廠制的仁慈,必定會為公司帶來惡果。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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