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2016
禁菲傭抹窗 徒添風波
今時社會紛擾,香港更需要集中精神,全力應付來自政經、民生的挑戰,有些無風起浪的小問題,政府必須盡快處理,免讓它對社會造成任何干擾,甚至讓它進一步發酵成更大的風波。菲律賓領事館最近突在菲傭合約內加上新條款,禁止菲傭抹外窗,現雖然暫緩執行,但港府須立即應對。
外傭抹窗失足,意外傷亡,時有所聞,今年8月在將軍澳就有一宗菲傭因抹窗而墮樓身亡的意外。菲律賓政府愛護海外人民,可以理解,但就不應「斬腳趾避沙蟲」地因噎廢食,全面禁止菲傭抹外窗,而且在短時間內,未經諮詢,單方面倉卒強加上合約條款,也顯得行事草率,思慮不周。
就「禁抹外窗」的條款上,菲方解釋是為保障菲傭安全,故「清潔『外窗』將不屬菲傭工作的一部分。」不過,抹窗並不是導致有人意外墮樓的唯一原因,在個別情況下,曬晾衣物、清潔冷氣機喉等工作,都有機會令人失足墮樓,因此,「為安全起見」,日後是否連曬晾、清潔外牆電器配件等家務工作都要豁免?如果菲方聽過「窗明」几淨,便會理解到華人家庭對窗戶潔淨的要求,不會鹵莽禁止。
要安全抹淨外窗,關鍵始終在於工具、配備及方法,即是否抹得其法;又或像新加坡政府因應這條款所作出的建議:菲傭抹窗時需要有成人陪同和協助,甚至需要提供安全帶等措施。
家有外傭協助家務,但抹外窗對菲傭危險,難道對僱主又沒有危險?要窗明几淨,菲傭不抹,可能要Madam抹,甚至要家中長者代抹,真是情何以堪!有外傭團體說,外窗可聘一些專門清潔玻璃幕牆的公司做,大家認為17萬的菲傭僱主有何反應?
導致今次「抹窗」風波自然有其原因,個別僱主曾要求外傭爬出窗外花槽,清潔外窗,但這畢竟是少數。今次風波相信在道理上會較容易解決,但在人情上,就破壞了港菲之間的僱傭關係,甚至引起爭拗,而且印尼政府可能也會仿效。免外傭抹窗一事,將會在單方面加上合約條款、保險,甚至「家務」、「外窗」的定義等方面,繼續擾攘。
無風起浪!菲方不為菲傭爭取實際權益,如在僱傭雙方同意下,以現金作為在某些法定假期工作的補償,更實際的是:在放假日,為菲傭爭取、安排室內休憩地方,讓她們放假免受風雨之苦,這些都是菲方應做而不做的事,現在單方面倉卒而草率加條款,若一意孤行,徒惹港人反感。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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