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1/2018
拓院舍空間 平衡經營需要
政府建議上調安老院舍的人均面積,明年諮詢公眾。絕大部分需要入住院舍的長者應不會抗拒住得寬敞一些,但理想與現實往往有段距離,如何取得平衡是關鍵,而居家安老也應是應對社會人口老化問題的主調。
社署文件指出,政府擬將高度照顧院舍的人均面積由目前6.5平方米增至9.5平方米,而中、低度照顧院舍的人均面積則增至8平方米,有10年過渡期。有人擔心,上調人均面積會令院舍結業;另有議員則批評,建議的人均面積過於保守,應增至16平方米,那剛好是中、低度照顧院舍的2倍!
院舍長者及公眾對增加院舍人均面積相信沒有太大異議,但只恐長者照顧服務因加得減,弄巧反拙,例如對安老院舍營運構成壓力︰相同的樓面面積,人均面積增加,意味著可容納的人數少了,要加人均服務費,還是財來另有方?都將是院舍的挑戰。
過去經營安老院舍,由於政府執法寬鬆,而長者也但求能有院舍收留,在大家都會互相遷就下,只要不太擠迫,長者及其家屬,對院舍的環境和服務都不會太有要求。日後人均面積若調升至9.5平方米,以一間100人的院舍為例,便將要減30個床位,這少收了最少30%的院舍金額將令院舍收入減少,若加價,現時院友又可負擔得來嗎?還是再依靠政府資助?何況以今時香港寸金尺土,營運中的院舍有地方擴展或有土地另建符合新標準的院舍嗎?若如議員建議,人均面積16平方米將進一步令問題更具挑戰性。那5年或10年的過渡期,真可減輕對業界及住院長者的震盪嗎?
安老空間固然難覓,政府花在安老服務的資源同樣會增加,相同的資源,政府投放在「安老」上,意味著其他的資源就會少了,若議員一味盲目提出過於理想化的訴求,而無視可行性及影響,實難以解決安老問題。
我們支持「以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因此,即使政府7年或10年後多建院舍,並切實解決了長者對資助宿位的需要,但不需要宿位的長者又如何安老?
筆者提議日後所有「只租不賣」的公營房屋都要預設或預留空間予無障礙設施或設計,以方便長者,同時,政府也要增加家人照顧長者起居的誘因。筆者相信,家人總會比院舍的照顧多份親情的溫暖,而居家安老普遍人均面積應更不止16平方米!無論怎樣修例,私營老安院對長者空間都會「計到盡」;供養年邁父母從來都是子女責任,而非政府責任,老人家即使獲富豪級的照顧,可能還不及子女一句噓寒問暖般窩心。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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