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26 17:23
競委會入稟審裁處,揭三間科技服務供應商涉圍標,騙取6000萬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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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委會起訴三間公司及兩人涉科技券圍標
▷ 涉案行為包括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偽造報價
▷ 案件涉380宗申請及6000萬港元資助額
▷ 涉案行為包括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偽造報價
▷ 案件涉380宗申請及6000萬港元資助額
涉案方包括暮晨有限公司、福維亞工作室有限公司、杰特工作間有限公司,以及暮晨唯一董事兼股東李施亮、福維亞唯一董事兼股東王志文。案情指,科技服務供應商暮晨及敬畏霧有限公司(非本案答辯人)直接擬定或操控杰特及福維亞的報價單價格,以掩護式報價增加暮晨或敬畏霧獲選機會。杰特及福維亞更將公司憑證(包括報價單範本、電子簽名、公司印章副本及電郵帳戶登入權限)交予暮晨或敬畏霧,以便預備報價。
競委會指有關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現向審裁處申請宣布三間業務實體違規、施加罰款,並向李施亮及王志文作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其中杰特已同意承擔法律責任,並按競委會的合作及和解政策簽訂合作協議。本案源於創新科技署早前轉介一宗懷疑涉反競爭行為的科技券申請,競委會經研究後發現可疑特徵而展開調查。調查期間亦發現有個別人士涉嫌偽造文書,競委會已將相關事宜轉交警方刑事調查。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強調,打擊濫用公帑的反競爭行為是執法重點,對合謀行為零容忍。他提醒企業,即使不直接競投,向競爭對手分享公司憑證亦屬圍標手法,屬嚴重反競爭行為,所有標書及報價必須獨立擬備。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