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6/2026 10:41
《中國要聞》上海:分類調控能繁母豬存欄水平,確保維持正常保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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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29日發布生豬產能調控方案,設定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8萬頭
▷ 能繁母豬存欄量低於88%或高於106%時,採取補貼或淘汰措施
▷ 各區不得違法拆除規模豬場,需安排重建及補償
▷ 能繁母豬存欄量低於88%或高於106%時,採取補貼或淘汰措施
▷ 各區不得違法拆除規模豬場,需安排重建及補償
其中,紅色區域為: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低於正常保有量的88%或高於正常保有量的106%。此時要強化相關調控措施,促使能繁母豬存欄量逐步回歸到綠色區域(即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於正常保有量的92%-103%區間)。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低於正常保有量的88%時,可採取補貼、信貸、貼息等政策措施,遏制產能下滑勢頭,盡快恢復能繁母豬存欄量。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高於正常保有量的106%時,全面強化各項產能調減措施,督促指導生豬產能調控場繼續加大低產母豬淘汰力度,暫緩補欄能繁母豬。
*各區不得違法拆除規模豬場*
《方案》強調,各區、光明食品集團(域外農場)要確保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豬場數量相對穩定。規模豬場按照《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管理。按照豬場自願加入並配合開展產能調控的原則,分級建立國家級和市級生豬產能調控場名單。市農業農村委於每年1月底前更新上一年度調控場名單,對不履行產能調控承諾的,及時移出產能調控場名單。產能調控場按相關規定享受生豬生產支持政策。各區不得違法拆除規模豬場,確需拆除的,應安排養殖用地支持其異地重建,並給予合理經濟補償。規模豬場自願退出的,各區應根據減少的能繁母豬產能情況,新建或擴建對應產能的規模豬場,確保生豬產能總體穩定。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