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2018
執法爭拗 捕風捉影
新的一年,舊問題並沒解決,反而帶來新挑戰。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在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的安排繼續糾纏不休。若大家都以平常心,理性務實地看待「一地兩檢」問題,相信更大機會找到令人滿意的出路。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確認在西九總站實施「一地兩檢」的安排,並強調符合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但香港大律師公會隨即發表聲明,批評人大常委會並未提出法理根據,更認為會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及法治精神。但本地法律界人士,例如湯家驊,對「一地兩檢」是否合《憲》合《法》,也持不同意見,認為它無損香港法治。
「一地兩檢」的爭議主要在︰有人認為在香港境內設內地口岸區執行中國法律,是變相「割地」,削弱管治權,讓內地人員在口岸區內執法,則是犧牲了香港的司法獨立和法治,違反《基本法》。
其實,人大常委會通過相關議案,確認有關安排,並沒有損害香港高度自治原則,也不會改變香港的行政區劃,口岸只是由香港「租予」內地,並在範圍內實施中國法律至2047年,而人大常委會更特別強調,進駐口岸區的內地機構及人員「不在西九龍內地口岸區以外區域執法」,故相信也不會構成任何跨境執法的情況,影響港人的權利和自由。
有人偏要提出一些無謂的假設,無限放大,捕風捉影,為社會製造疑慮。
美國國防部早前承認,曾有計劃調查不明飛行物體(UFO),香港會否又要立法,準備對「入境」的外星人一檢、兩檢?否則,大家又會否要擔心,市民會被外星人「撿」了上UFO,擄到銀河系?當年草擬《基本法》時並未能預視到今天會有高鐵及必須「一地兩檢」的安排,這就像今天要考慮為外星人立法「入境檢」一樣。一國兩制是世界首創,它所衍生的問題,例如一地兩檢,也是前所未有;在落實一國兩制的過程中,遇到一些無可避免的技術性問題,港人就需以智慧和理性、靈活變通的態度去解決,而不需要特別憂慮。
個別法律界人士只堅執著法律條文,以此作為他們的「法理基礎」,即使明知自己提出的情況,其出現機會微乎其微,也要藉故為拗而拗,所為何事?於事何補?
從務實的角度看,「一地兩檢」的安排就是便利,而且「必須」,並非「選項」。世界形勢不斷轉變,中國跟30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語,「一帶一路」國策和高鐵網絡都是新事物,香港要爭取這些機遇發展,就要好好發揮高鐵的優勢。
除非社會有共識不再發展,願意齊齊讓民眾生活水平倒退,否則,今時高鐵(香港段)通車已拖了3年,若再蹉跎歲月,拖得十年八載,時不再來,恐怕香港又要再為這些無可挽回的延誤付出更沉重代價。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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