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2018
堵漏洞 保權益
長沙灣海麗邨清潔服務工潮持續多日仍未解決,一批清潔工的前僱主更涉嫌沒有妥善處理他們遣散費的賠償問題。農曆年前,這類「走數」或「執笠」的情況相信不時會出現,立法會議員,尤其是那些勞工代表及具有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更應為基層打工仔請命。
海麗邨清潔工罷工已逾一周,日前勞資雙方在勞工處、房屋署在場的情況下,會面逾2小時,最終「談判破裂」。以「談判破裂」來形容雙方會面的結果可能還不足以描述清潔工的前僱主、外判清潔公司「民順清潔」的言行,因據與會的清潔工代表複述,當時「民順」的代表傲慢至在會議中途離場,並需要由勞工處人員追出、遊說並斡旋,代表才重回談判桌上。
結果,民順仍堅持不會向前僱員支付遣散費,但願意以每年200元作「利市」,按年資發放予前僱員。若有工友願意到新公司復工,則可額外獲500元獎勵金。根據民順開出的條件,一位做了9年清潔的工友,只可獲1,800元「利市」,即再加500元獎勵,也共2,300元,可能只是工友應得遣散費的10%!
上述工潮其實由「轉換」外判商觸發。前僱主「民順」要求清潔工簽署自願離職聲明,並轉往「新公司」繼續受聘而不願支付遣散費,而未滿10年服務年資的工友,其原有的福利,包括年假到10年便可由7天增至14天等,到「新公司」卻要重新計算,值得留意是「新公司」與舊僱主「民順」竟在同一地點辦公,這不難令人會有合理懷疑,是否新瓶舊酒,避支合理遣散費。
年近歲晚,類似海麗清潔工勞工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相信將陸續有來。最常見的是酒樓、食肆結業,拖欠薪金及遣散費。「執笠」不單令僱員應得的血汗錢無著,連貨款也「走數」。對遭遣散的打工仔來說,較幸運的情況會是︰由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補償被拖欠的工資、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遣散費;不過,對納稅人來說,這就最倒楣,因又要替這類不負責任的僱主「埋單」,而有些僱主「破了產」後,又會借屍還魂,另起爐灶,繼續經營!
關於海麗工潮,「民順」表示,前僱員合約完結的善後工作,完全依據有關法例,也符合法規及僱員合約,連勞工處也無異議。我們相信,民順處理是合規合法,但用了現行法例上的灰色地帶!
政府相關部門有沒有應對的方法,例如特別處理,以杜絕這類損害勞工權益的事情發生?要把這些不公義的情況,撥亂反正,一眾勞工界、法律界的議員,你們又有甚麼建設性的方案,保障打工仔權益,真正彰顯公義?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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