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7
百萬年薪,也只是富人階層的「門外漢」
2011年美國全球富豪第二位巴菲特說:「階級戰爭打了20年,結果我所屬的階級落成。我們這個階級的稅率也降低了。」
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就是世界上任何國家最top1%的人,奪取了最多的財富,而且透過他們的財富去收買、游說和影響政府和銀行,修正稅率和監管法規,令他們可以合法避稅,從而交得更少稅,累積更多財富。
在英國,成為最top 1%的人,稅前家庭(沒有子女的)收入一年要有160萬港元,有子女的多一點,單身的少一點。這個只是門檻,這個收入的人不能算是有錢,因為英國稅率十分高,採累進制,160萬元可能給徵去60至70萬元稅款。
香港稅率雖然較低,但年收入160萬元應該算是富裕中產了。但香港樓價高,富裕中產多供養子女讀國際學校,支出亦多,故這個收入亦只是香港最top 1%人中「最窮的一群」。
為甚麼說家庭年收入160萬元,也只是這1%人中「最窮的一群」呢?
因為這1%人的家庭平均年收入是360萬元,是入門160萬元的家庭兩倍多。以為百萬年薪,卻原來亦只是「富裕」階層的「門外漢」。
在美國,最top 1%的人中「最窮的一群」家庭年收入約320萬元,比英國的160萬元高兩倍,家庭平均年收入比英國的360萬港元高許多,由此反映美國的貧富差距更嚴重。
如果你是1%中比較富有的中間一群,就不必擔心孩子讀國際學校的學費問題;亦不必擔心遇上緊急情況,入養和醫院時夠不夠錢付醫藥費。
躋身這1%中比較富有的行列,你至少有兩三部車,而且是歐洲名車,一款應該是四驅車;你起碼一年旅行三至四次,坐商務客位去歐美等遠程航班。
最top 1%美國人,現在的退休帳戶有超過1000萬港元,另外還有相同金額的財富。他們起碼有2000萬港元(不計算房屋等不動產),故不需要依賴養老金。當然這只是最top1%美國人中「最窮的一群」的基本財富。
真正稱得上富人的,應該有1億元的財富。
本文為個人觀點,並非投資建議或勸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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