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簽署,港方口岸區零時起實施管轄
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30日)簽署《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落實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框架。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深圳市副市長羅晃浩代表簽署。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右)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羅晃浩(左)出席簽署儀式
同日,保安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亦簽署《關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由保安局副秘書長徐詩妍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劉衛翔代表簽署。
港方口岸區將於明日(31日)零時起啟用,並依照香港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第659章)已於7月20日刊憲,並將於7月31日生效。
根據《場地使用權協議》,特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港方口岸區使用權,租賃期限自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屆滿後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續期。深圳市人民政府承擔整個皇崗口岸重建項目的設計及建造費用,特區政府每年支付1000元人民幣象徵式租金。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整體通關時間將由原來約30分鐘大幅縮減至約5分鐘;設計通關流量提升至每日20萬人次,待港鐵北環線支線開通後可進一步增至每日30萬人次。
鄧炳強表示,感謝中央對實施「一地兩檢」及成立港方口岸區的大力支持。特區政府會繼續與深方緊密合作,有序推進系統測試、運作及應急演練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口岸設施及運作安排穩妥周全。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