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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期終複審裁定終止措施將致傾銷及損害繼續發生
▷ 對美同時續徵反補貼稅五年,2026年1月14日生效
中國商務部公告,自2026年1月14日(明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商務部自2014年1月20日起對上述進口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美國公司53.3%-57%,韓國公司2.4%-48.7%,為期5年,並曾在2020年1月20日起延長實施期限5年。期間,韓國公司的稅率曾在2017年被商務部調整為4.4%-113.8%。
2025年1月14日,商務部應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申請,對此次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複審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商務部因此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延長實施期限的決定。
*對美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繼續徵收反補貼稅,為期五年*
與此同時,商務部公告,自2026年1月14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繼續徵收反補貼稅,實施期限為5年。
這項反補貼稅自2014年1月20日起徵收,為期5年,美國各公司稅率為0%-2.1%。2020年1月20日,反補貼稅延長實施5年。至2025年1月14日,應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申請,商務部對這項反補貼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最終裁定,若終止反補貼措施,美國對相關產品的補貼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決定再延長實施期限。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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