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越秀地產(00123)公布,於今日,公司作為借款人,與
一家銀行作為貸款人訂立一份融資協議,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之規限下提供6億元之
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12個月。
融資協議規定,倘公司之控股股東越秀企業於公司已發行之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於30%
之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公司單一最大實益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再對公
司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布融資協議項
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
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合共約44%。(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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