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7月1日施行。對於《規定》對投資企業而言會有哪些具體影響,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咏前今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對投資者而言,一是強化服務。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多維度完善制度措施,為出海企業參與國際合作競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優化管理。健全對外投資管理體系,強化投資者主體責任。三是加強保護。加強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和幫助投資者做好安全風險防範。建立投資壁壘調查制度等,切實維護投資者及其對外投資的安全和正當權益。
她表示,商務部作為對外投資的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抓好《規定》組織實施工作,做好對投資者的服務指導,不斷提高對外投資服務和管理水平。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4日北京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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