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內容由人工智能根據現有市場數據及新聞來源生成,僅供參考。其內容不代表《經濟通》之觀點或立場,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鑒於AI生成資訊可能存在錯誤、遺漏或偏差,用戶應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或諮詢專業意見後再作出投資決定。《經濟通》對因依賴本內容而導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 縣區原則上不得新設政府投資基金
▷ 建立私募基金風險集中監測平台,加強全流程監測
國務院辦公廳公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促進私募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強調,要堅守功能定位,統籌總體布局,優化增量、盤活存量,扶優限劣、提質增效,嚴格禁止私募基金違規從事借貸、「名股實債」等行為。堅持分類監管,根據出資主體、產品類型等不同維度實施「一類一策」監管。堅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對合法機構從嚴監管,對非法機構堅決取締,對非法行為嚴厲打擊。
《意見》其中提出,優化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規則,堅決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徵和運作規律的機構和產品作為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嚴控新設政府投資基金,縣區原則上不得新設,確有必要新設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加強綜合研判會商、經營主體登記、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銜接。
*建立私募基金風險集中監測平台,嚴厲打擊違規募集等行為*
以科技賦能監管,建立私募基金風險集中監測平台,構建風險篩查指標體系,加強全流程監測,收集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機構、服務機構等報送的信息以及經營主體登記、司法訴訟等信息,對數據和信息加強穿透式分析,提高發現風險問題能力,為完善監管、制定相關政策等提供支持。
《意見》還提到,嚴厲打擊違規募集、侵佔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輸送、資金違法跨境流動以及私募基金參與非法集資等行為,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公安機關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對風險問題突出、性質惡劣、影響範圍大的私募基金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及時從嚴打擊。公安機關與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健全完善有關打擊私募基金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安排。對跨地區、跨領域等重大案件,推動建立完善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加強辦案統籌、業務指導和信息共享。
*不得借助私募基金違規舉債化債,防止形成新風險點*
此外,《意見》提出,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風險的處置由其註冊地省級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會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註冊地省級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時摸清底數,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制定風險化解和處置方案,做好追贓挽損、清產核資、分配清退等工作,避免形成風險化解和處置依賴公共資源的預期。在地方相關風險處置機制下化解和處置私募基金風險。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等積極配合地方人民政府開展風險化解和處置工作,並做好處理處罰等工作。同一實際控制人跨地區控制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現風險的,原則上按照總部企業註冊地、核心企業所得稅繳納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個人所得稅繳納地的順序確定履行牽頭責任的省級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不得借助私募基金違規舉債化債、處置問題企業,防止形成新的風險點。
《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
【你點睇?】香港超越瑞士成為全球最大跨境財富管理中心,你認為最主要原因是?你認為本港未來能否長期維持該領先地位? ► 立即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