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發生後屋苑結構安全令人關注。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表示,建議讓宏福苑的業主把業權退回房委會,所得的賠償約等如所持單位的樓面地價,再加上保險公司賠償的建築費,災民應有條件在附近地區購買類似單位入住,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他又指,政府財政緊張下,不應作不必要的浪費,應使用最節約的善後方法,可用的照用,可修葺再用的盡量修葺,須拆卸重建的才拆卸重建。不能因為是次災情嚴重,就不按既定的準則去辦事。社會資源必須用得恰如其分。
他直言,一旦開了先例,將來再發生有人命傷亡的火災,可能又會有人出來爭取同等待遇,要求獲得足夠的賠償去別處買樓居住。相信世上比香港更為富裕的地區,也不一定負擔得起。因此,這樣的先例一定不能開;否則以後就會很麻煩。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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