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四部門: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
09/01/2024
商務部、中央台辦、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聯合印發《關於經貿領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從5個方面提出14項措施,包括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支持福建加強對台招商引資,支持深化閩台產業融合等,以助進一步加強閩台經貿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貿融合發展,支持台商台企更好融入新發展格局。
支持福建加強對台招商引資,深化閩台產業融合
在支持福建擴大對台開放合作方面,《通知》提出,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支持福建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規則,支持福建加強對台招商引資。其中,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率先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制度型開放,探索構建有利於推動兩岸經貿融合發展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研究制訂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支持福建強化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的引領示範作用,吸引台灣石化、紡織、機械、美妝等行業項目在閩落地發展,並用好RCEP等自貿協定優惠政策拓展國際市場。
在深化閩台優勢產業融合發展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在閩台企積極參與新型工業化進程,引導台資投向先進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支持高質量建設海峽兩岸集成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支持福建台商投資區等建設,打造台灣優勢產業集聚發展的重點功能園區。支持在福建條件成熟的地區設立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發揮福建在數字經濟、集成電路、新能源、鋰電池、石油化工、紡織服裝等方面的優勢,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打造閩台優勢產業融合發展、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探索推進離岸貿易發展,促進兩岸貿易認證認可等相銜接
另外,在支持福建對台貿易高質量發展方面,《通知》提出,提升福建對台貿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對台貿易樞紐,探索兩岸服務貿易合作新業態。其中,支持福建從金融服務優化、信息平台建設、企業主體培育等方面探索推進離岸貿易發展。支持福建深化兩岸文化創意、旅遊、數字經濟、物流、會展、中醫藥等領域交流合作,為閩台服務外包合作提供機遇。
在助力在閩台企融入國內大循環方面,《通知》提出,推動福建內外貿一體化建設,支持在閩台企申報老字號,支持福建對台會展交流。其中,促進兩岸貿易領域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相銜接。
在促進重點區域加快融合發展方面,《通知》提出,密切與金門、馬祖貿易往來,加強與金門、馬祖合作開展園區建設,包括調整優化對台小額貿易相關監管措施,研究實施對台小額貿易企業備案管理,促進福建對台小額貿易規範健康發展。
撰文:經濟通中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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