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問責須動真,採購疏漏顯弊病
21/01/2026
政府公布樽裝水採購風波的紀律調查結果,物流署前署長陳嘉信僅被撤回勳章,難以令公眾信服。公眾期望政府能對相關人士合理追責,盡快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並改革公僕心態,從被動「跟足程序」轉向主動「認真辦事」。
物流署去年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樽裝水合約,供應品牌「鑫樂」飲用水。供應商其後被揭涉嫌使用虛假文件,政府終止合約並報警。政府為此成立專責小組進行紀律調查,查看是否有人員需要為事件負責。調查組發現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在內的3名物流署人員未達其職級應有水平,罰停發增薪點,當中兩人將接受紀律研訊;至於陳嘉信沒疏忽之處,因同事沒有上報,但他在提升下屬工作表現有不足之處,故當局撤回銀紫荊星章。
不過,公眾對政府的交代很不滿,因調查組發現涉事3名物流署人員,在採購過程中缺乏警覺性和判斷力,未能識破虛假文件上的明顯破綻並上報,讓騙子得逞,導致公帑受損及公眾信任下滑。最糟的是,這些問題在物流署普遍存在,而陳嘉信作為部門一把手,卻沒認真處理好這些問題,當採購出事了,即使事前下屬沒上報,不是其個人疏忽,但他在管理責任方面是難辭其咎,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署長未被追責,觀感差難服眾
可是,政府卻沒對陳嘉信作任何處分,只撤回勳章了事,強調這是撤回獎勵,而非懲罰。這予人觀感差,尤其特首正倡議部門首長責任制,加上大埔宏福苑奪命大火暴露舊樓維修工程種種監管漏洞,特首揚言會對事件追責到底。然而,在樽裝水事件上,當部門首長需承擔管理責任時卻沒被合理追責,讓人覺得政府處理手法難以服眾。
正是這種難以服眾的觀感,凸顯改革公僕心態的迫切性。很多公務員將程序正確奉為圭臬:只要文件齊備、步驟合規,便視為盡責。公眾期望公務員不只辦事講程序,更要「認真辦事」,即以公義為先,視公帑如己出,主動防範風險,對納稅人和公眾利益負責。
樽裝水事件是推動部門首長責任制落地的好時機,若政府能以此為切入點,強化問責並驅動心態轉變。首先,應界定陳嘉信「管理責任」的具體失誤,如採購流程漏洞、管理疏忽等,然後為部門作系統改革,讓公務員更清晰明白除了要維護政府的聲譽形象,還需要確保言行符合誠信、公平原則,並有防範安全風險意識。
其次,結合嚴厲懲處與正向激勵,改革公僕心態。以今次事件為例,當紀律研訊後,若查明涉及的中層管理者存在嚴重失職、怠惰不報,應按情節嚴重性依法規予以扣薪、降級或強制退休,並作為典型案例通報。同時,考慮將「風險觸覺」及「主動辦事」納入年度考績,提升公僕的防範風險意識,若表現良好者可獲獎勵。
改革公僕心態,講程序做實事
此外,推動文化轉型培訓,培養公僕的責任意識。公務員學院應以樽裝水事件為案例,設計課程,模擬一些情境,讓學員練習識別虛假文件及上報機制,培養風險意識;並讓學員反思「程序正確≠結果正確」,培養「做實事、造成事」文化。
樽裝水事件雖是負面風波,卻是強化部門首長責任制及改革公務員心態的好時機。透過擴大問責、嚴懲激勵、文化培訓,政府可讓公務員從「跟足程序」轉向「認真辦事」,真正對公眾承擔責任。這不僅修補事件漏洞,更為香港治理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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