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布關於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完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乘用車並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給予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支持,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台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人民幣.下同),購買燃油乘用車單台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
個人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轉讓的既有乘用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時間最遲不得晚於本通知公布之日。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由各地區按照本通知要求並結合實際合理制定。
去年8月商務部等7部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中,並未明確國家層面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僅要求「各地要加快制定汽車置換更新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補貼標準、補貼條件和實施方式」。各地汽車置換補貼標準則主要按購買新車車價釐定。
*汽車報廢更新擴大支持範圍,補貼標準延續去年*
另外,今次通知擴大汽車報廢更新支持範圍,即是在原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也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範圍。
通知表示,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及之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及之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及之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台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單台補貼1.5萬元。個人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的機動車須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機動車。
據了解,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與現行標準相同。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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